Re: [問題]勞基法修法後,針對雇主罰鍰作了哪些變動?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7/01/06 09: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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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罰鍰只修正勞動基準法第79條,按違法情節輕重不同分訂罰鍰金額上限: (1)違反實體性重要規定:如違反工資、工時等相關條文,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至100萬元 。 (2)違反程序性規定:如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名卡、拒絕提供服務證明書等,維持現行裁 罰上限30萬元。 2.增訂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上限至原最高額二分之一 之規定(150萬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勞基法修法後,針對雇主的罰鍰作了哪些變動?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83665353.A.8E7.html
文章代碼(AID): #1ORk_9Zd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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