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勞基法修法後,針對雇主罰鍰作了哪些變動?
1.本次罰鍰只修正勞動基準法第79條,按違法情節輕重不同分訂罰鍰金額上限:
(1)違反實體性重要規定:如違反工資、工時等相關條文,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至100萬元
。
(2)違反程序性規定:如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名卡、拒絕提供服務證明書等,維持現行裁
罰上限30萬元。
2.增訂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上限至原最高額二分之一
之規定(150萬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勞基法修法後,針對雇主的罰鍰作了哪些變動?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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