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請問5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當日前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7/04/25 13: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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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您配偶於4月1日生產,如於3月30日已請陪產假1日,則至4月13日之15日期間內尚可 擇4日請假;惟您如未曾於配偶生產前請陪產假,得自4月1日至4月15日之15日期間內擇5 日請假。 15日期間係指依曆日連續計算。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請問5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請假,要如何計算? : 15日請假期間是曆日還是工作日?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93099016.A.144.html
文章代碼(AID): #1O_k8854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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