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若勞工同意,雇主可否請勞工在例假日出勤?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7/02/08 14: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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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 為休息日。」,此項例假依該法規定,事業單位如非因同法第四十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 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並督責改進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 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雇主可否以徵得勞工同意為由,使勞工在例假日出勤?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86535790.A.AC3.html
文章代碼(AID): #1Ochnkh3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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