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時,如何計給喪假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7/04/05 1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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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實施五天工作制時,雇主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及 婚假得以每日八小時乘以應給假日數計給之,前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二月一日台 82勞動二字第○四六五三號函釋在案,至於喪假、病假及事假亦可依上開方式計給之。 惟產假無論勞工每日之工作時數多寡,均應以曆日之一日為計算單位。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時,如何計給喪假、事假及產假?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91371199.A.D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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