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我要開辦公司,需不需要依勞基法第70條報
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滿30人以上,應就該條所定事項訂定工作規則,並報請
主管機關核備。
勞動部編有工作規則參考手冊(網址:http://www.mol.gov.tw/),以供雇主制定工作規則
參考之用。此外,為便利事業單位報核工作規則,勞動部已配合經濟部,於「公司及商業
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建置「工作規則線上填報自動檢核系統」,如為初次報核工作
規則之事業單位,可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我要開辦公司,需不需要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報核工作規則?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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