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團體協約發生競合時,應如何處理?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7年前 (2018/01/23 16: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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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個以上之團體協約可適用時,除效力發生在前之團體協約有特別約定者外,優先適用 職業範圍較為狹小或職務種類較為特殊之團體協約;團體協約非以職業或職務為規範者, 優先適用地域或人數適用範圍較大之團體協約。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團體協約發生競合時,應如何處理?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516697735.A.A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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