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失業勞工符合什麼條件才能加發眷屬給付?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7年前 (2018/02/01 14: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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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於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扶養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 女或身心障礙子女者,即得申請加發。每扶養1人即按被保險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 平均月投保薪資10%加給,最多計至20%。 例如:張先生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000元, 扶養2名眷屬,他原請領失業給付18,000元(30,000×60%),現可加給20%,加發6,000 元(30,000×10%×2);所以合計失業給付及加發眷屬給付共可領取24,000元(也就是平均 月投保薪資的80%)。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失業勞工符合什麼條件才能加發眷屬給付或津貼?可加發多少?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517465933.A.F58.html
文章代碼(AID): #1QSh5DzO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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