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關加班費計算基礎疑義,勞動部說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6年前 (2018/09/17 09: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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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4)日某民眾向媒體投書認為現行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違反《勞動基準法》精神, 勞動部澄清,依現行勞動基準規定,全職的勞工每週5日正常工時40小時外,應有2日之休 息,1日為休息日、1日為例假,休息日及例假雇主應照給工資;也就是說,月薪制的全職 勞工,每一日都有相對應之工資。以月薪除以30,推計平日1日工資,嗣再除以8,得出「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其算式符合規定。 勞動部舉例,實務上,全職勞工大多採按月計酬,若勞資雙方約定月薪為36,000元者,慣 例上即以之除以30,得出每日之工資為1,200元,再除以8,即得出每小時工資為150元。 此一金額,係用以作為計算加班費之基礎外,亦同為請假扣薪(如:事假、普通傷病假) 之依據,二者之工資內涵及推算方式相當。 勞動部指出,部分國家採取「NO WORK NO PAY」之原則,並無休息日及例假工資照給規定 ,如何推計「每日之工資」或「每小時工資額」,當與我國有所差異,不宜片面摘用。我 國勞動實務上,以月薪除以30日推計「1日工資」,及以月薪除以240小時推計「平日每小 時工資額」之計算方式沿用多年,仍屬衡平,亦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資料來源:https://bit.ly/2QE6l3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537148054.A.D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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