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勞動契約變更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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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3/07/29 09: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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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就業e網顧問回覆如下:. 對於職務之調動,內政部於74年9月5日曾以(74)台內勞字第328433號函進一步闡釋,認為:「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工作必要,應依下列
(還有21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han2007 (han)時間12年前 (2013/07/23 16: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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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目前是醫院承接衛生署計畫的行政人員,薪資福利一切由計畫裡編列的支出,計畫到年底12月結案,如果在這期間工作被調離開做跟該這計畫內容不相干的事情,薪資也從研究助理調整成院聘時薪人員,因為薪資從固定月薪變時薪差距非常大,請問在勞工這邊有什麼可以爭取的嗎?有什麼是該知道的??. ps: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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