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教師不得在外違法兼職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期待心停止的時候)時間15年前 (2011/05/23 17:08), 編輯推噓6(604)
留言10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amylennon (你以為我是笨蛋嗎)》之銘言: : 這個問題我也很困擾 : 我的疑惑是 : 1.正試教師同時在職唸博士班的話,是否可兼任教授研究助理 基本上是不可以的 但因為不會發文到學校 所以有不少現職老師在職唸碩博班是『兼任國科會研究助理』 我曾幫過同研究室的學長姐們(現職正式教師)申請國科會補助(在一年多前) 而且系上的風氣也這樣子做..... 或許是來進修碩博班都以學校教師、主任、校長居多 成為不能說的祕密XD : 2.因為同時有在大學兼課,是否可以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 : 因為大學兼課部份是有公文到學校的 : 所以沒有問題 : 但是兼任研究助理或研究員或申請國科會呢? : 想請版上神人相教 : ※ 引述《milkfather (胖胖)》之銘言: : : 近日接到一份局裡來的文, : : 緣由為宣導勿介入家教班或補習班, : : 文中載明: : :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目規定略以:「有下列 : : 情形之一者,記過:...在外補習、違法兼職,或藉職務之便從事私人商業行為。」 : : ^^^^^^^^ : : 想請教各為先進,所謂「違法兼職」不是很清楚該定義。 : : 很嚴肅的想請問大家,如果教師利用非上班時間或假日, : : 從是下列行為不知是否為「違法兼職」? : : 01.當大樓清潔工,洗廁所跟到垃圾。 : : 02.擔任運動中心、社區媽媽教室、或健身房的有氧老師。 : : 03.協助家裡餐飲店生意。 : : 04.在菜市場賣手工水餃。 : : 以上提問,真得蠻困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5.39

05/23 18:53, , 1F
我滿好奇 那他們報稅的時候怎麼辦 一定會被發現的阿
05/23 18:53, 1F

05/23 19:59, , 2F
其實我也是有同樣的疑問,報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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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9:59, , 3F
另外,是否可以申請國科會計畫呢?
05/23 19:59, 3F

05/23 20:24, , 4F
除國科會千里馬研究計劃可以申請外,其他都資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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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0:25, , 5F
再加一個,跨國雙邊合作研究生計劃,也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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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3:08, , 6F
那請問私立立的可以合法兼職囉?
05/23 23:08, 6F

05/24 00:05, , 7F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條有提到兼課與兼職
05/24 00:05, 7F

05/24 00:05, , 8F
報稅就算被知道 也不一定會有人桶到教育部啊..
05/24 00:05, 8F

05/24 00:07, , 9F
這條應該就是成績考核辦法裡面所說的依"法"吧?
05/24 00:07, 9F

05/24 12:30, , 10F
國家很奇怪~稅照收~比如違建也是會收稅但不代表合法
05/24 12:30, 10F
文章代碼(AID): #1DsYFmg9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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