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的狀況有敘薪嗎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暘)時間15年前 (2011/06/12 18:10),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老師您們好 想詢問一件事 事情是這樣的 前兩年是在私立高職當正式教師 今年則在完全高中代課 學校說前兩的年資不能敘薪 所以一樣以190來計算新水 想知道現在的規定是這樣嗎 有沒有可以參考的公文或法條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82.253

06/12 18:13, , 1F
如果你在國立的完全中學 應該是可以敘薪的
06/12 18:13, 1F

06/12 19:27, , 2F
除非你的私校 沒有考績 或是 服務成績優良
06/12 19:27, 2F

06/12 19:27, , 3F
否則到國立一定可以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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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34, , 4F
1.報到時有給服務證明書嗎? 2.字樣有否「服務優良」
06/12 19:34, 4F

06/12 19:56, , 5F
如果你是在縣立或市立完全中學,就依該縣市規定。
06/12 19:56, 5F

06/12 20:19, , 6F
有很多縣立的學校有改規定 改成一律按學歷支薪
06/12 20:19, 6F

06/12 21:05, , 7F
代理、代課大多數都以學歷支薪了!
06/12 21:05, 7F
文章代碼(AID): #1Dz92QJO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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