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2100討論 晚上10點前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愛蓮)時間15年前 (2011/06/21 23:2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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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lank (布蘭克)》之銘言: : 2100剛剛的內容 : 全家盟 強調是有教育部發給學校公文 還有跟校長協會 一起訂出來的 (我OS 真的嗎) : 校長協會理事長說 現在的老師專業與熱誠不比從前 : 小學校師的放學後還是很認真 越往上越令家長不滿 沒課不見人影 : 楊益風 沒有針對10點前不得拒絕家長電話 這規定表看法 : call in 教師 : 1 那要不要訂家長守則 家長義務 校長守則 家長教養守則 第一條 "生而不教為首要之罪也!!!!!" 第二條 "寵而不訓為萬惡之源也!!!!!" 第三條 "師代父母為欺人太甚也!!!!!" 只許家長K師 不許老師反駁??好威阿~~ -- 夢中 撫過一片紫 遍野的薰衣草 柔風吹過 輕繞著我的裙 我的心 夢中....... 你在紫的那一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4.166

06/21 23:30, , 1F
推第2點 很多家長一直搞錯了 已為寵小孩 幫小孩講話
06/21 23:30, 1F

06/21 23:31, , 2F
小孩就會跟他親,事實上只是被孩子瞧不起罷了
06/21 23:31, 2F
文章代碼(AID): #1E0BZOyg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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