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學校資訊設備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paey)時間14年前 (2011/08/22 09: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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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師好   基本上,當流動性之貴重物品已經借給老師,失竊的責任就在老師本人身上。 至於放在學校失竊的責任歸屬,要看學校制訂,問一下總務處吧。我們學校 除了在學校鎖好經盜賊失竊,這是可以寫報告等貴重物品年限過,自動報廢 (若只放在教室沒鎖,失竊責任依然在老師身上) 否則其他還是要請老師本人自行賠償。   按照法則上來說,學校的東西都屬於公務,是不可以帶回家裡的,你們學校可 能運氣很好,從來沒有過財產局早上8點打電話跟學校說,下午兩點要來清查筆記 型電腦,要是查到學校可是要被記點的。   其實在板上問,還不如問貴校的總務單位事務組,會更清楚也更符合貴校作法                             小小資訊組長 ※ 引述《coco919 (無可取代)》之銘言: : 請問 學校如果有配發 : 如 筆電 相機這種較好偷又貴重東西 : 我放學後該留在教室裡 還是該帶走呢 : 如果是留在教室裡 遭竊 : 或是我帶走 在我住處遭竊 或車上遭竊 : 該如何區分失竊賠償責任 : 因為最近學校有這樣的設備 : 但我問一下 學校好像有不少老師是跟著上下班帶走 : 但是我覺得上下班帶來帶去麻煩 可是又是配發一人一台 : 拒收的話 到時候真的臨時有要用 又得再去處室借 : 怕造成別人的麻煩 所以我還是收下這些設備 : (其實教室跟辦公室 已有桌上型電腦了) : 總覺得公物 是不是應該放在他該在的 公家位置 : 如果放在學校 真的失竊 責任也不應該在我吧 : 畢竟學校也沒有可以上鎖的櫃子 : 只有上鎖的教室 : 放在我自己住處或車上 : 又擔心萬一失竊這責任該怎麼辦 : 請教大家有好建議或經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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