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這樣算中輟嗎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sleep123)時間14年前 (2011/09/05 14:53),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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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rrwm (QQ)》之銘言: 按照規定事先口頭請假後要補假卡才算完成請假手續 但事後他也一直沒有補請假卡 我都會一直提醒他要填請假卡才算完成請假手續 而上學期他也不在意 曠課時數高達150多節 教育部令:修正「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9859&k1 公(發)布日期 91-12-09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 上者,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應立即填具通報單通 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並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 強迫入學事宜。 簡單依法規(行政命令),應通報中輟 需要通報的國中小學生有下列任一項,即可通報: 1. 3日以上(含)無故未到校 2. 累積達7日(含)無故未到校,這個我翻不到法規,但研習有講到 主要是學生也懂遊戲規則,翹兩天半,來半天,繼續翹兩天半 常常聽到的案例(研習聽到,真實性不可考): 某校學生在外惹事被查到,且學生幾乎沒有到學校, 事後教育處興師問罪為何學校沒通報中輟? 學校答:「打學生家電話或手機都找得到人,應該不算中輟。」 這時候踢皮球下,導師比較慘 :之前詢問本校輔導室 :是說家長有打來請假就不算中輟 我在猜大概是輔導組長這樣講,因為輔導組業務會憑空生出 大致上會有: 1. 通報 https://www.mlss.edu.tw// ,幾個小時解決,通常會順便告知少年隊 2. 中輟追尋,每個月、季需繳交追尋資料給學管科 3. 復學後,列入輔導個案,定期追蹤 以 2. 最為麻煩,懶一點或不知情不未做的也是大有人在 通報後,少年隊會集滿幾個,再出去追尋,至少抓到學生不會皮球踢到導師 身為一個老師關心學生是應盡的責任,但有時候也要保護自己 -- 近年政府很注重友善校園,全教網上應該有不少中輟、性平研習 有空可參加研習注意最近的中輟生管理辦法、性平通報流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167.174

09/05 15:22, , 1F
這篇該M、收入輔導精華區!
09/05 15:22, 1F

09/05 17:15, , 2F
推M
09/05 17:15, 2F
修張爸文 ※ 編輯: sleep123 來自: 218.170.13.241 (09/05 18:49)

09/05 19:59, , 3F
記得另一項是累積42節課~主要就是針對翹課兩天來上課
09/05 19:59, 3F

09/05 20:00, , 4F
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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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1:55, , 5F
這些規定google不到 有人可提供嗎?
09/05 21:55, 5F

09/05 22:26, , 6F
累積七日不報中輟,是報中輟系統的高關懷~研習說的
09/05 22:26, 6F

09/07 21:49, , 7F
感謝分享~
09/07 21:49, 7F

09/08 23:57, , 8F
有來文說七七四十九節不可算中輟,只是"長期缺課"
09/08 23:5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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