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快要腦中風的婚假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忙..茫..茫)時間14年前 (2011/09/06 19:25), 編輯推噓7(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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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為頭有點痛,所以中午在辦公桌上不知不覺就昏睡了過去... 睡夢中,我的角色是國立學校專任教師兼組長,組長年資第三年(基本鐘點6節課) 年休假14日(沒課的時候才能用) 人事主任是初任人事主任 -------------------------------------------------------------------- 就在結婚事務忙的團團轉時,我向學校的人事主任預先告知了婚假的預定日期 我向主任說明,本人婚假會於登記完後一個月內請完,但婚假、休息交替使用。 主任說:沒有遇過這種情況,所以應該是不行。 我:請假規則只規定給假14天,一個月內請完,每次請假至少半天。 主任說:法規當然沒有規定這麼細,但一般都是連續請完14天。 我:我結婚有請婚假的權利,我休假也是用我行政工作得到的回報,既然沒有 違反請假規定,為何不行這樣使用。 主任打完電話說:這附近其它學校的人事主任都說沒遇過,所以應該是不行, 某學校的主任建議說,婚假14天連續請完,然後再請14天休假。 我快腦中風的說:教師兼行政的休假,只有沒課的時候才能請,不然我幹嘛這樣使用 況且我查到的資料,別人學校就可以,為什麼就我們學校不行。 主任說:那你查一下把那些學校名稱給我,我打去問他們人事... (應該是他自己要去搞清楚法規吧,怎麼變我的工作了) 語畢,我就離開辦公室去上課了 快腦中風的我下午就打電話到人事行政局去詢問,人事行政局說, 婚前五日 婚後一個月內請畢,可以斷著請,並說教育人員的請假辦法要看教育部喔.. 於是我便將相關的法令列印下來 劃重點送到主任手上.. 後來就不再硬凹了...改口說 因為假請太長,打個簽請校長批看看 會這樣據理力爭是因為 板友發表的 一生一次切勿在意他人眼光 還有就是去年因為承辦全國性活動加校務評鑑太忙,其實預定結婚日期也被影響了 重要業務也結束了,結了婚好休一下,這樣刁實在不夠意思啦。 最後想請教 假如我10月1日登記(9月30去預約登記) 我婚假是否從9月26日到10月30日之間都可以使用 睡夢中的主角打算明天再打簽陳,結果如何還不知道 後來我就不知不覺醒了....真有趣的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223.251 ※ 編輯: oar 來自: 163.16.223.251 (09/06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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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假分兩段請耶 前面請10天 中間回來帶隊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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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個禮拜後再請4天,只要1個月內請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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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辜狗一下 教師請假規則 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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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不會一個月裡有課的日子請婚假 沒課請休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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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也只能說你真的很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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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戶口名簿登記日為起始日,本來就可以分開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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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你有兼行政,你用休假這邊有時校長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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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公文還是要簽,代理老師又不能用,一定是同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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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COVER,這個人情債要記得還唷!如果工作方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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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鐘點一週只有6節..將休假+婚假用完了不起增加2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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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下來 鐘點增加 了不起4800元..很多嗎? 說實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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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錢的問題..我沒必要為了這4800把自己弄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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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好表示負責任,再來就是一切「依法」和氣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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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六節課想必是大學校,那看來行政部份工作較吃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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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人事一開始的感覺 讓我不是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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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主任他們通常比較在意的是「校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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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是公務員,本來就冷冰冰,又常常積非成是,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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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就會誆不詳讀法條的老師,然後「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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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要拿出柯南的精神拿出法條來「和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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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也不會不照法條的啦,他也怕你去檢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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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待的學校有人試圖這樣請,名聲差點搞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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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這是個人權力,但長時間不在工作崗位需要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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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那位同事後來就一次請完,事情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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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這樣請 然後就被拉下行政了~ 這算好還不好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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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休假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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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可惜沒有讚可以按 不然我想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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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11, , 27F
有課用婚假請,沒課用休假,這樣給人觀感不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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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也想過婚假分兩段請,人事也是一口否決說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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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13, , 29F
一次請畢,就傻傻的一次請完,原來是可以分開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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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8:26, , 30F
如何請假是老師的權利,但孩子的受教權也是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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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8:27, , 31F
行政人員比較沒問題,帶班的話可能就比較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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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PWCmw0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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