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仁明:體罰乃正正堂堂之事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左是一種心智缺陷)時間14年前 (2012/05/09 11:27), 編輯推噓27(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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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載于五月八日人間福報 兩年前的死刑爭議中,媒體一面倒地主張廢死。當時,檯面上的知名人物,鮮少有人明確 主張維持死刑。然而,星雲大師卻毫不避諱,旗幟鮮明地投書表達立場,「造因不受果報 ,不合天理」,公開主張維持死刑。 同樣地,小孩犯錯,予以適度體罰,原也是天經地義之事。可歎當今時代,惑亂顛倒;於 是,本來理所當然之事,竟被教育部視為非法,予以嚴禁。 教改人士總說,體罰會造成人格扭曲。這話不算全錯。因為,過度暴烈的惡性體罰,的確 會傷害孩子心靈。這就好比,暴飲暴食,必對身體不利;這又好比,用藥過猛過烈,也必 會傷身毀體。但是,不管如何有弊有害,飲食與藥物,終不可廢。體罰一事,其實相同。 飲食固應節制有度,藥物亦須謹用慎使,至於體罰,問題也只在於如何拿捏分寸、如何適 時與適度;若能做到「小懲大戒」,那自然就吉祥止止。但若不分青紅皂白,便貿然嚴禁 ,那就跟廢飲食、禁藥物一樣荒謬錯亂。 再者,教改人士又總說,體罰只能有短暫的嚇阻作用,不能有根本性的改變。此話誠然。 因為,不管是體罰,或是獎勵,或婉言相勸,或循循然說理,總之,任何的教導方式,究 極說來,都只能是一時之效,都極難有根本之改變。事實上,真要根本改變,談何容易? 除了建基於長期之積累,更有待於時節因緣,更尤其有賴於執教者強大的生命修為。凡此 諸事,豈能率爾達成?別說體罰,其他的任何方式,也都斷乎難臻此境。 教育,本積累之事;任何有效的方法,但凡合宜,即使只是一時之效,都不該偏廢。任何 手段,都應全面權衡,都該因人而異,因時而變。較諸其他手段,面對年幼者,面對無知 者,體罰特別可收戒懼之效;「小懲大戒」,孩子若能知所戒懼,便多有敬畏,多有虛心 ,來日進一步改變,也才庶幾可能。若因難收根本之效,便輕易言廢,那麼,若非淺薄無 知,就只是好高騖遠、不切實際了! 問題之關鍵,本不該在於是否體罰,而該是體罰如何合度:一則心平氣和,無有盛怒;再 則符合比例原則,讓學生心服口服。若能如此合度,依照我的經驗,學生其實都能接受, 且多能從中受益;如此合度之體罰,不僅維繫了團體該有之秩序,對小孩的人格與學習, 也是利多於弊;不但無損於身心健康,反倒增加了心靈容受度;有此容受,便不易自我中 心,更不易性情乖戾。我以前教書,便清楚感受到,家長越是標榜在家不體罰,他們小孩 性情乖戾、自我中心的比例反倒越高。性情良好的小孩,通常是成長於管教最合度、不太 過也無不及的家庭。 事實上,台灣社會贊成適度體罰者,一直就如同主張維持死刑者,從來,都是社會真正的 多數。只不過,他們的聲音一直被壓抑,一直隱而未顯罷了!另一群人,雖然掌握了話語 權,壟斷了論述權,但是,他們畢竟是少數!而今,隱性的台灣必須發聲,沉默的多數也 應該表態,但凡贊成合理管教者都有責任明明白白、理直氣壯地公開表述:體罰乃正正堂 堂之事,我們贊成適度體罰! http://changjing77.pixnet.net/blog/post/36630757 -- Ceterum censeo Iraniam esse delenda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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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沒人會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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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體罰,就是加重家長的責任,但,鬼島則是加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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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推給老師,中午沒飯吃也要老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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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的午餐,還要老師張羅..所有政客都不敢加重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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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體罰是正確的 加油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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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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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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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老公打老婆也是正正堂堂之事 有拿捏尺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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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就不會打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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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噓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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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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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無管教之責 君臣 師生才有上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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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論點應該加上學校有專責處罰部門才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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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體罰就算了 把這三年有期徒刑服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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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的無期徒刑請他們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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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教書,便清楚感受到,家長越是標榜在家不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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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小孩性情乖戾、自我中心的比例反倒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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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論完全正解。有些家長人本上身一天到晚強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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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不體罰,結果小孩粗蠻無理目中無人。還不如有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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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雖也不體罰,但也不會一天到晚強調自己那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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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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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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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很好,好的理念需要眾人的堅持推動,老師如果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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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逆來順受,不願意去支持好的想法,也難怪某團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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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大放其詞,講一堆護短縱容壞學生的爛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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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 板友present請勿無限上綱,曲解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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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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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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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問題是誰的適度呢?誰能把適度的定義定出來?然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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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全國老師都統一標準呢?又是一篇單純的嘴砲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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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教師不應該有管教學生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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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問題應由專職人員或專職老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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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要體罰也要學美國 進校長室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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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學校設一名專業懲處人員 做錯事就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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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都不會有老師打人情緒化問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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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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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 跟這篇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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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應該立法設立 處罰師 把不乖的孩子送交專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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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錄影 但不得任意公開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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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可以擔任這職位應該不錯 反正也閒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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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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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太弱,反串的有點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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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不必每件錯事都用"打"來處理,但是學生得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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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老師是第一線教師,文筆又好,擲地有聲!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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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打過學生,也不想打,但遇到態度差又屢勸不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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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我希望有"專門人員"來處理,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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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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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教育現場真的讓人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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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present大的發言.....是激進分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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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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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贊成適度體罰的家長的確是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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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體罰 反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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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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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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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噎廢食斷送臺灣未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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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支持體罰的政客需要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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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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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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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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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逮捕拘禁處罰,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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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障人人平等 保障人身,一樣有保障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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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沒有身體刑,大人卻對孩子使用身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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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法律體制和理念不合.應就孩子的權益去思考,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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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好不好管教做為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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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gUGgEO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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