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衛福部修兒少法造成大衝擊!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鋼琴加吉他)時間2小時前 (2026/04/27 16:2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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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仇師又一例,到底是有多痛恨老師阿這些人 1150427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新聞稿 【衛福部《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 【加倍校園濫訴、教師恐慌、忽略家庭教育責任】 【全教產:應撤回修正草案並重新與教師團體協商】 發稿單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發稿日期|115年4月27日 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在目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正處於「校事會議造成的濫訴」、「教師動輒得咎 教學輔導保守」、「師培畢業生不再將投入教育職場列為第一選擇」、 「親師生信任崩解」、「教師脫北逃亡潮」、 「許多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招聘超過30招還找不到人」、 「校園不再是辦學而是辦案」等校園問題尚未解決的狀態時, 衛福部卻在115年4月21日預告《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原《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文修正草案, 其中第72條將「精神暴力」與「其他不當對待致有害其身心發展之行為」 明確納入禁止條款,第146條更大幅放寬罰則, 即使「情節尚非重大」仍處以6千至6萬元罰鍰, 無疑地,恐將導致校園教學陷入僵局,加倍造成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教師的焦慮與恐慌, 也可預期濫訴的情況也將倍數暴增,學校教育現況面臨崩潰狀態 ,最終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與心理成長。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指出,基層教師始終站在兒少保護的第一線,然而衛福 部所預告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中, 第72條第一項第二款「精神暴力」與第九款「其他不當對待致有害其身心發展之行為」, 未具「法律明確性原則」,未明定「其他不當對待」行為樣態及具體的構成要件, 法規界線不明易造成「主觀解讀不同」,造成大眾認為 「老師的管教讓學生不開心就可以成立」、 「教師為維護課堂秩序而糾正學生的錯誤行為」卻解讀為「不當對待」、 對於教師的一般班級經營,學生及家長稍有不滿意便立即投訴等, 雖然衛福部在草案說明中提到:其他不當對待致有害其身心發展之行為意旨 「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並造成兒少身心健全發展侵害」, 但這類概括條款確實需要更明確的判準,尤其在校園情境中,要區分合法管教、 不當管教、情緒衝突、霸凌、精神暴力與兒虐,應有明確界定, 當衛福部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越過教育部的《教師法》、 《教育基本法》、《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直接介入 校園日常管教時,將涉及「一事二罰」或「標準不一」的法律適用競合問題的困境。 全教產明確指出,在教育部所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總共有十六款, 卻是最常發生遭家長濫訴:口頭糾正、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 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要求靜坐反省、要求站立反省、在教學場所一隅, 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限制參加正 式課程以外之學校活動、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等, 例如:教師為維護課堂秩序的管教,要求嚴重干擾上課同學遵守秩序, 若在衛福部所預告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72條修正草案下, 教師便極有可能遭家長投訴對學生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及不當對待, 做錯事情的是學生,而老師卻付出極高的代價!雖在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 第1195號判決提到:輔導管教學生注意事項所允許之一般性管教措施, 如謂因此限制學生之下課休息玩樂時間或產生標籤化之疑慮, 亦屬管教措施原本即具有之不利效果,尚不能因此即謂法規範所允許之管教措施, 因有上開不利效果而不得採行(參照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1195 號判決), 然而衛福部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的法律位階遠高於教育部的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教師為了避免觸法,未來將採取更保守的防禦性教學! 此外,全教產指出,在教育部所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第二十四條明定教師業務上依法之正當行為,因制止學生「攻擊教師或他人, 毀損公物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 無正當理由攜帶或不當使用違禁物品, 有侵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虞及其他現在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 之行為」時,教師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為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正常進行之必要管教行為,不予處罰, 亦不得予以不利之成績考核;若依據前項辦法, 教師業務上依法之正當行為不予處罰事項, 也極有可能在衛福部所預告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中, 教師遭學生及家長投訴而進入調查,亦可能涉犯第72條而遭衛福部以第146條規定裁罰。 這也就是衛福部所預告的草案,將引起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崩潰之所在, 當《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針對學校教師做裁罰, 忽略教育部所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的一般管教措施、 忽略家庭教育的責任、親師合作的重要性、 且未能對於家庭教育之責任課予裁罰或執法不力,也將嚴重影響兒少的身心發展。 全教產表示,為避免法律適用上的不確定性,導致教師因擔心觸法而怯於進 行必要的輔導與管教,全教產強烈建議衛福部應撤回草案,並與教育部跨部會協商, 接納教師團體之專業意見、並就相關法律競合適用問題, 「精神暴力」及「不當對待」之定義,明確樣態等法規紅線,有助於教師有所依循, 安心教學;保障兒少權益與尊重教師專業,並非零和遊戲。 法律的目的是劃定不可逾越的紅線,而創造一個既能保護學生、 又能支持教師發揮專業的環境,則需要教育政策、資源投入與社會對話的共同努力, 期盼透過更周延的修法討論與配套措施,達成雙贏目標, 真正守護每一個孩子的未來,也讓每一位用心教學的老師, 都能獲得應有的專業尊重與支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161.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77278256.A.A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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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管 AI就能代替老師了 學生送進校園煉蠱,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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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生還的就領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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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xnqmf8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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