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小生頻有攻擊行為「師心累提告」校處置挨批 蔣萬安:1個月解決
※ 引述《brasstb (阿哲師)》之銘言:
: 我相信一線老師都很清楚知道~這種都是家庭教育失能~~
: 家長一昧地覺得我就是要把"教育"這件事情丟給學校~~
: 這種家長完全不想要做到教育這件事情
: 如果家長會進行家庭教育的小孩~~不會出現這麼誇張的行為~~除非真的有特殊狀況
: 所以如果能夠把家庭教育強化~~
: 讓家庭教育成為家長的義務~~
: 就跟法律一樣~~家長是需要承擔部分責任的~~
: 這件事情落實到學校~
: 孩子在學校違反規定到什麼程度~家長就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 把帶回管教制度化~~
: 不知道可不可行?!
其實可行
各國都有類似的規定
但在台灣你必須要先經過道德審判
所以變得不可行
那麼應該怎麼處理?
也不難
就你名目上比他們打得更高空就好
邏輯是這樣
他們現在講法是,學生有不良行為老師應該要負責輔導
也就是學生犯錯,老師有義務教好
我們不去否定這個論點
而是在這個論點之上提出進一步的說法
是的,學生犯錯,老師有義務教好
那學生生病,是醫生有義務治療,法律沒有授權老師可以進行醫療行為
看看,先推一波
先把有病的那群,部分責任給切割出去
再來
學生犯罪,是政府有義務矯正,法律沒有授權老師可以進行矯正行為
看看再推一波
把犯罪的那群,部分責任也給切割出去
老師該輔導還是繼續輔導啊
但醫療資源與矯正資源你得給
否則就是害了孩子,就是不愛孩子,就是不給孩子最完整的照顧
少了有病的
在少了犯罪的
在學校作弊啊,遲到啊,上課睡覺啊,不寫作業啊,學習表現低落啊
早戀啊,翹課啊,等等
這些老師負責處理天經地義
相信老師也不會想推諉這些責任
最主要要改的就是一個法條
當學生出現暴力造成他人致傷致死,或自殘行為時
一律需要強制送醫進行心理與精神鑑定
鑑定結果,有病,那送去醫院治病
沒病?那就是犯罪,送去矯正機構矯正
至於家庭教育?家長責任
別想了
上面講的兩個,都能實際轉換成費用
不論是家長出,還是政府補助,某些特定人士拿到標案
每年可能都是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市場
且高度可能是特定人士才拿得到
有利益,就有推動的可能
這是內在動力
而外在,如前面所說
我們已經給了一個很漂亮的台階
生病的孩子需要專業治療啊~~~~
犯錯的孩子需要專業矯正啊~~~~
外在動力也滿足了
那就有修法的可能性
反觀你要立法台灣家長需請假在家照顧孩子一個月沒有收入
反彈一定很大
那些特定人士又沒有好處還會被嗆
他們也缺乏內在動力
嘗試把家長與特定人士拉來做為可能的盟友
才是推動修法的最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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