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薪級問題的請教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nada)時間13年前 (2012/09/01 08:0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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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理解 有誤再請各位前輩指教 查到一份教師敘薪檢核及注意事項(函釋)一覽表(不確定是哪個縣市還是共通的) 我看薪級真的要倒退嚕了 而且可能還要嚕兩次 一次是應該就像新人事所講的 碩士念回來那年接的代課恐怕是只能學歷採計起薪 無法計算之前一年的私校年資 第二次應該是剛離職的 但是不確定人事實際上會怎麼算 因為他跟我說 如果是中等教育的教師 待小學是不能夠計算年資的 因為職等不相當 我本身去年待的是某私立高中附設的國小部 離職證明寫的是寫某高中沒錯 但聘書上有寫聘為小學部教師 (不知道可不可以把聘書影本拿回來不給人事????? T.T) 我現在看到的條例似乎是都必須要繳交啦 嗚 具職前年資初任教師~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 1.全部教師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歷年聘書影本。 4.註明服務成績優良之服務(離職)證明書影本。 5.歷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6.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及X光之體檢表正本(健保醫院)。 7.其他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2.須符合「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或「師資培育法」規定資格之年資並與現職職務 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始得採計;未具合格教師資格而擔任私校專任教職者,該 年資尚無法認定採敘。 8.私立學校專任合格教師轉任同級或不同級之公立學校專任合格教師,其私立學校專任合 格教師年資之採敘,均有教育部85.7.27日台人一字第85051179號函規定:「現職教師如有 未經採計提敘之年資,其低於目前所敘薪級者,應認定為『職務等級不相當』,不得辦理 提敘」之適用。 適用法規與函釋: 2.教育部81.01.03台人字第00313號函:採計原 則: (4)所稱「服務成績優良,按年提敘薪級」係指依足學年度,參加成績考核考列乙等(或相 當乙等)以上之年資,若原服務之私立學校未辦理成績考核,應請繳附該校出具之成績優 良證明文件,方可採計。 5.教育部92.10.16台人一字第0920141061A號令:現職教師如有未經採計提敘之年資,其低 於目前所敘薪級者,應認定為『職務等級不相當』,不得辦理提敘」。私立學校專任合格 教師轉任同級或不同級之公立學校專任合格教師,其年資之採敘,均有前開規定之適用。 取得博士、碩士學位 適用法規與函釋: 1.教育部86.04.12台人一字第86012430號函:教師因辭職進修取得碩(博)士學位後再任 ,因其進修碩(博)士時並非現職教師,不符教師繼續進修取得較高學歷得以改敘之規 定,故僅得採計高於本薪245元(330元)之職前服務年資。 ※ 引述《qqwwy (nada)》之銘言: : 畢業後在私校當正式教師一年 薪級190 : 唸碩士後當代課人事算薪級245 採計一年年資 變260 : 之後又回到私校 薪級隨年資繼續晉級 275 290 310 : 今年考上正式 人事卻跟我說 當年唸碩士的代課 應該只能算245 : 不能學歷和經歷同時採認 所以當年代課應該要算245而已 : 也就是說我的薪級可能要倒退一級 : 請問大家有碰過類似的經驗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 或是我可以到哪裡看到明確的規範 : 是否真如我校的人事所說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43.33 ※ 編輯: qqwwy 來自: 218.35.143.33 (09/01 08:05) ※ 編輯: qqwwy 來自: 218.35.143.33 (09/01 08:56)

09/01 18:15, , 1F
我的疑問是:代課是領鐘點費,跟薪級有關係嗎?
09/01 18:15, 1F

09/01 22:08, , 2F
原po指的應該是一整年的代理代課吧
09/01 22:08, 2F

09/01 22:50, , 3F
是滴
09/01 22:50, 3F

09/03 00:57, , 4F
總結~ 私校被凹的提敘 在公立學校是要不回來的~
09/03 00:5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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