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積分審查要點
(一) 申請介聘原因積分:最高九十分。
1.配偶不在同一縣(市)服務,申請介聘至配偶服務之縣(市),自結婚後,凡配偶已在該
地連續服務一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不含兼課、兼職),未滿一年者給六十分。
2.本人服務學校未與配偶設籍地為同一縣(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籍之縣(市),
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凡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一年以上者給六十分。
請問
第1點若曾連續工作滿一年算不算?
還是調動時需在職呢?
(2) 配偶在私人機構服務者,應附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書(註明服務單位所在地地址)
及投保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希望是可以中斷
不然又麻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11.108
推
11/27 10:48, , 1F
11/27 10:48,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