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積分審查要點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大地彩妝師)時間13年前 (2012/11/26 20:4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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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介聘原因積分:最高九十分。 1.配偶不在同一縣(市)服務,申請介聘至配偶服務之縣(市),自結婚後,凡配偶已在該 地連續服務一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不含兼課、兼職),未滿一年者給六十分。 2.本人服務學校未與配偶設籍地為同一縣(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籍之縣(市), 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凡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一年以上者給六十分。 請問 第1點若曾連續工作滿一年算不算? 還是調動時需在職呢? (2) 配偶在私人機構服務者,應附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書(註明服務單位所在地地址) 及投保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希望是可以中斷 不然又麻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11.108

11/27 10:48, , 1F
要附服務證明書喔 沒有在職 可以申請的到服務證明嗎?
11/27 10:4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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