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我的矌職是因為校長不蓋章?
pi大寫的很好,把法條拿出來。
以前請假,只要告知,就能請,是因為學校基於人情,就「便宜行事」
但是,所謂的「便宜行事」就是任人宰割。
寒暑假是教師的自然假期沒錯,但上面也有寫,備課日還是得到。
而且備課日,是由教師會與校方或縣市府協商而來。視同上班日。
今天,學校給了方便,但老師們拿「翹」,不配合行政。
人豈有完美,被抓到「小辮子」,當然就公事公辦了。
我不知道原po的請假手續如何?也不知道校長與原po的關係如何?
但想一想,苗栗七朵花事件後,大家都知道其實縣府,學校權力是很大的。
校長、媒體就可以主導一切。
窩囊一點講,要保住工作,拿人薪水,就必須多配合。
要作對,請全教總強勢點後,再說吧!..
若真得請了病假,可以提出醫生醫院證明(而且是當天)或請了生理假。
那麼就打行政訴訟吧!或向該縣教師會申訴。
女生最大的好處,就是請生理假應該不用證明,
若學校要提證明,相信人權、女權及媒體對這個題材一定很感興趣。
※ 引述《alista (諸神的黃昏)》之銘言:
: ※ 引述《pigers (pigers)》之銘言:
: : 我的矌職是因為校長不蓋章?
: : 寒假因為備課日不到,事後請了病假,今天人事通知我因為校長不蓋章,
: 所以準備發矌職單給我, 我頓時有了這樣的感觸,那我矌職是我自願的嗎?
: 教師請假規則是這樣規定的
: http://www2.nsysu.edu.tw/person/law/common/lc07t_950508.pdf
: 第十三條 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
: 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 第十五條 未辦請(補)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
: 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
: 教師請假仍需學校核准才發生效力,不是自己認為一定可以請何種假,
: 校長是有權力不准假的,如果他認為『請假有虛偽情事者』,所以原po
: 趕快去跟校長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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