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我的矌職是因為校長不蓋章?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How Deep Is Your Love)時間13年前 (2013/02/02 12:25), 編輯推噓20(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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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你也別講得那麼恐怖了吧 今天他真被記曠職超過二小時 再嚴重頂多就是送你記過一次或是四條三款 校長核准假的權力一點也不大 怎麼說呢 因為那也是教師的權利 否則全天下的老師不就連婚喪生育重大傷病都不能請假 校長大可以濫用他的核准權力 告訴你 你應該要顧及學生受教權喔 你等寒暑假再請婚假吧 你算準時間再去懷孕吧 可以這樣嗎? 這個時候似乎又會覺得他沒權力不核准了是吧 所以今天的狀況一點也不複雜 彼此尊重而已 喔對了 可以去看看教師申訴的案例 這種案子被平反的一大堆 校長喜歡自己打臉讓大家笑也無妨 因為他們愛欺負不懂的基層教師 記得平反後領回的考核獎金要請大家吃飯 酸一酸校長一番 (本校案例) ※ 引述《louic (...)》之銘言: : pi大寫的很好,把法條拿出來。 : 以前請假,只要告知,就能請,是因為學校基於人情,就「便宜行事」 : 但是,所謂的「便宜行事」就是任人宰割。 : 寒暑假是教師的自然假期沒錯,但上面也有寫,備課日還是得到。 : 而且備課日,是由教師會與校方或縣市府協商而來。視同上班日。 : 今天,學校給了方便,但老師們拿「翹」,不配合行政。 : 人豈有完美,被抓到「小辮子」,當然就公事公辦了。 : 我不知道原po的請假手續如何?也不知道校長與原po的關係如何? : 但想一想,苗栗七朵花事件後,大家都知道其實縣府,學校權力是很大的。 : 校長、媒體就可以主導一切。 : 窩囊一點講,要保住工作,拿人薪水,就必須多配合。 : 要作對,請全教總強勢點後,再說吧!.. : 若真得請了病假,可以提出醫生醫院證明(而且是當天)或請了生理假。 : 那麼就打行政訴訟吧!或向該縣教師會申訴。 : 女生最大的好處,就是請生理假應該不用證明, : 若學校要提證明,相信人權、女權及媒體對這個題材一定很感興趣。 : ※ 引述《alista (諸神的黃昏)》之銘言: : : 所以準備發矌職單給我, 我頓時有了這樣的感觸,那我矌職是我自願的嗎? : : 教師請假規則是這樣規定的 : : http://www2.nsysu.edu.tw/person/law/common/lc07t_950508.pdf : : 第十三條 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 : : 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 : 第十五條 未辦請(補)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 : : 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 : : 教師請假仍需學校核准才發生效力,不是自己認為一定可以請何種假, : : 校長是有權力不准假的,如果他認為『請假有虛偽情事者』,所以原po : : 趕快去跟校長聊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3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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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您好:照規定請假,當然校長沒得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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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是推測,原po應該是與多數人一樣「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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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講個事假,上班後再補請..或是講病假.卻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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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下..當然就主政者就能「主觀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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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病假為何需要證明? 校長也無法證明老師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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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病假不用證明,這個邏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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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空閒帶著手機有機會拍下校長離校應酬,最好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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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的照片~只要拍個一張~萬事ok~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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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是否有告知「單位主管」,還有請別人代為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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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班上別的同學代為請假,班導師也不一定會准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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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不准假,有時後就真得是一種「尊重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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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上面K大說的婚假准不准的問題!都要結婚了,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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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的人都會知道,比較不會有「臨時」請假,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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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會有「請別人代為」請婚假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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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校長會上BBS 我比較想聽聽他怎麼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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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規則第13條說"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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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請同事代請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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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同條尚規定"請娩假、流產假、陪產假、二日以上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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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應檢具醫療機構或專科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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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就要提出「急病或是緊急事故」的證明…我想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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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證明書"既然"二日以上之病假"要證明書 那麼一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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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就邏輯上而言當然證明書就非必要 一點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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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比較體諒,但是我想原波老師可能比較沒辦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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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被記「曠職」了,我覺的問題還是出在「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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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請假要先跟「單位主管」告知吧!人事只是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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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出缺席。如果是導師要請就先跟學務主任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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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就先跟教務主任請假,假單再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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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今天原po老師會把事情搞到這地步 大概並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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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都不是當事者 所以也沒辦法知道詳情 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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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把事情歸咎於"尊重"問題 那麼原po老師所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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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就被忽略了: 如果我們任何一位老師 因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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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對自己不滿 覺得我不"尊重"他 那麼我是不是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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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臨時生了急病也得要抱病去學校而不能請假 以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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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我的假讓我變成曠職? 如果我是前一天就不舒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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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醫生了 但第二天發燒了 我是不是為了要弄到請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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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於是就只好再花一次掛號費順便再浪費一次全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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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去再看一次醫生拿診斷證明(哪怕規定上要2日以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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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才需要檢附) 今天原po老師只是很"誠實"的說她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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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想去" 但如果我們認為校長的確有權在這種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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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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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臨時有事不能到學校,至少「親自」打個電話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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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主管,看是「學務主任」或是「教務主任」至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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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搞到這麼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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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校長點名的時候,單位主管還能幫你講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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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一個推文寫的很好!大家都是當老師的,你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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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真的病假,難道看不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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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將尊重這種無限擴大吧? 就法來說法律層面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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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求一日病假要證明嗎? 沒有的話豈可無限制去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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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好了, 所以我從公務圈轉進教育圈就覺得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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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尊重",跟自行解釋法律的習慣超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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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扣假單不批示這種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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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當老師是不是真的請病假看得出來?那以後生病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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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癌症初期找講這話的老師好了,看他看不看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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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火氣別這麼大,別講著講著就生氣了…!我只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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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的「病假」,而不是說真得生病,你找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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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初期的,沒有發病誰看的出來啊!搞不好還很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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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來上班呢!至少p老師他的問題!就單純沒有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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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手續,被抓小辮子被噹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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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完整」的意思,就p老師是否有「親自」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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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請假吧!不然請同事代為請假真的蠻奇怪的!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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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打電話「請同事代為請假」,為什麼不直接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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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主管就好了!以後是我根據p老師寫的內容,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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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不妥的地方啦!說真的我也是行政人員!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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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接過老師用line傳訊給我說要請假的,這感覺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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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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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感覺很差,但還是屬於告知說她生病要請假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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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可以透過別人代請,事後補程序有請人代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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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 我的意思是有請人代請,事後有去補請假就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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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A大你是不是在學校擔任教職,如果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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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你真得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一般老師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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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會牽扯到職務代理人的問題!如果一個老師只傳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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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簡訊,說他生病了要請假!我根本連這老師的狀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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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我要去按輪職表幫他找職務代理人(代導師),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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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職務代理人的老師,都會有微詞。在一般的小校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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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老師都很重要,如果有人請假…相對就是有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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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量的增加!所以我會希望老師們用嚴謹的態度來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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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請假的理由是要充份的…!至少當職務代理人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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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能夠不要有微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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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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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那個不叫校長,叫老闆,我們也不是老師,是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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