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這樣該提報罷凌嗎?(國小)
這應該沒啥保證不保證的問題吧
拿法規給校長看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二十一條 導師、任課教師或學校其他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及學校確認
成立校園霸凌事件時,均應立即按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規定所定權
責向權責人員通報,並由學校權責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
障、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向直轄市、縣(
市)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其他人員有違反本準則之規定者,應視
情節輕重,分別依成績考核、考績或懲戒等相關法令規定予以懲
處。
乾脆你上簽呈好了,以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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