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私校年金改革 立委教師促修法
※ 引述《wush (wush)》之銘言:
: 標題: [新聞]私校年金改革 立委教師促修法
: 時間: Mon May 20 22:31:06 2013
:
: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5200108-1.aspx
: → smallfinger :誰說私校沒退撫?誰說只能一次領?你要不要先搞清楚? 05/21 11:
: → smallfinger :私校的退撫比公立是差一點 但一樣是算基期可以選月領 05/21 11:
: → smallfinger :民國99年就開始實施了 05/21 11:
: → smallfinger :這一波軍公教改制之後 私校如果是99年制退撫+勞保 05/21 11:
: → smallfinger :反而會超過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 05/21 11:
: → smallfinger :當然我們不能比爛 這樣改算是利多 只是新聞是錯報的 05/21 11:
: 推 simm :有99年實施的私校退撫制資料或網址可以參考看看嗎? 05/21 11:
: 推 catlover0320:small大確定私校可領月退?有新制沒錯,但記得月退沒過 05/21 1
: → catlover0320:所以我離開私校那年(不到兩年)得知的是確定沒月退 05/21 12:
: → catlover0320:如果私校有月退,那前幾年優秀私校師出走潮是搞笑吧.. 05/21 12
: → rollrock :當初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大力反對私校教師轉勞保 05/21 13:
我查到法規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 20 條 退休金給付方式如下:
一、未滿十五年,給與一次給付。
二、任職十五年以上,由教職員就下列退休給與,擇一支領之:
(一)一次給付。
(二)定期給付。
(三)兼領一次給付及定期給付。得兼領比例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一次給付,以教職員個人之退撫儲金專戶本息及依本條例施行前任職年資
應給付退休金之總和一次領取。
定期給付,由教職員以一次給付應領取總額,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
保險,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擇領或兼領定期給付人員,退休時得以依法領取之退休金或社會保險給付
,一次繳足購買前項規定之年金保險。
小弟在下數年之前還沒進私校 在從事保險業務員的時候
當時各保險公司都在觀注這個『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
畢竟這算是一塊還算不錯的穩定大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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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 如果我砸錢買KTR機車 你就把KIWI妹送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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