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導師8點到校 全家盟轟:學生竟要警衛來顧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anomia (I have nothing)時間12年前 (2013/10/15 14:08)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 6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YOPOYOPO (水豚洨術士。)》之銘言:
: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81160&kdid=AR10&r=4
: 導師8點到校 全家盟轟:學生竟要警衛來顧
: 2013/10/15
: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修瑞瑩/連線報導】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指出,台南市卅九所國中小決議導師八點鐘才到校,竟要警衛、替代
: 役及志工媽媽看顧早到的學生;呼籲教育部應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將督導學生早自息
: 、交通導護等工作,明確列為教師責任,避免類似爭議一再發生。
: 全家盟指出,此舉已導致部分學校要早到的學生集中在川堂等候,不讓學生進教室;弱勢
: 家庭的父母往往一早就得出門賺錢,讓孩子提前到校,老師卻不在,家長如何安心上班?
: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昨要求台南市教育局公布這卅九校名單,主張家長基於安全,可讓孩
: 子轉學,讓這些學校因招不到學生而減班關校。
: 教育部兩年前委託全家盟研訂「教師工作守則」草案,將導護、督導學生早自習及午休、
: 晚上接家長電話,都列為導師義務,供學校訂教師聘約參考;但引發教師團體強烈反彈,
: 認為訂守則是汙辱教師,將讓親師溝通淪為「公事公辦」,反而易生對立。
: 吳福濱說,教師工作守則草案曾到各地舉辦公聽會,教師團體也提供意見,但最後送到教
: 育部竟「無疾而終」,至今未公布。
: 吳福濱說,昨天有很多家長打電話到全家盟,抗議台南市這些學校不顧學生的受教權與安
: 危,教育部、台南巿教育局應介入喊停,不能坐視,否則一旦學生出事,台南巿政府應負
: 責。
: 但台南市教育局長鄭邦鎮昨天表示,各校根本就沒有學生早到校、卻無人照顧的情況。學
: 校校務會議決議導師八點到校,只是釐清責任歸屬,訂出老師的權利義務,多數導師都在
: 七點半即到校。
: 台南市教育局人事室指出,去年曾經發文各校,要求不論是導師或是一般老師,在校時數
: 都必須達到每天八小時,或是每周四十小時,但沒有規定導師八點到校。
: ===
: 學生早到校/教育部:原則 「學生在,老師在」
: 2013/10/15
: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昨晚指出,學校作息應秉持「學生在,老師在」的原則;台南市卅九所
: 國中小決議導師早上八點上班,但提前到校的學生,仍應指派老師管理,不能由警衛、替
: 代役、志工媽媽取代,教育部已通知台南市政府盡速查證、處理。
: 教育部兩年前花錢委託全家盟研訂「教師工作守則」草案,至今無下文。陳益興表示,教
: 師法已清楚規範教師權利義務,加上教育部正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評鑑,希望和「教師工
: 作守則」一起配套實施,所以暫不公布。
: 台南市教育局局長鄭邦鎮表示,學生和老師相處的時間甚至多過家長,師生間屬於「倫常
: 關係」,老師工作也應是「責任制」,不宜死板板地用工作守則框死。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則說,老師為學生做的事、付出的工時,絕對比外界
: 想像多,用「負面表列」的工作守則來約束老師,是汙辱老師。
根據法規教師算是「廣義」的公務員
公務員上班時間上午8~12時,下午13~17時
我就很好奇7時30分早自習的法源依據在哪?
7時30分以前交通導護的法源依據在哪?
公務員依法行政
聽說教育部的長官也是公務員
但我無知不明白為什麼教育部的長官找不到法源依據
只能說什麼倫理關係老師要有熱忱之類的廢話
若行為無法源依據,你要求別人做就沒道理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表示,根據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
公立學校教師係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屬於「最廣義」公務
人員的類別;兼任行政職務的教師屬於「廣義」公務人員的類別
(來源:http://www.lre.org.tw/newlre/RTE/myform_detail.asp?id=2637)
教師法也無「教師早自習應到校督導學生」之責任、義務
家長應搞清楚自己的責任在哪?
其實問題很清楚
家長只要8點將小孩送來
12點到13點帶走吃飯然後13點再送來上課到17點再帶走
教師的責任就8小時完全符合全家盟要求
非上班時間需要別人幫忙照顧小孩
請自費轉介專業機構
(印象中新加坡好像是這樣?他們教師薪水快臺灣2倍)
這樣不是很明確?
合理又可以創造許多就業機會
說穿了上新聞的那些家長只希望在上班前將小孩安頓好然後去工作
然後又不花錢
搞那麼多藉口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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