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若學校公假課務不允排代,可否拒絕指派?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充實的人生)時間12年前 (2013/11/05 20:05),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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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 若學校指派出外研習或對外活動,但所遺課務要自行處理, 可否拒絕學校此項安排,以校內學生受教權為主? 以前我在台北市的狀況, 凡是公文註明[公假派代]且[指定各校必定出席至少1人]者, 學校都會予以公假排代。 但現在在桃園縣,卻發現敝校在同樣狀況時,卻要求教師必須自行處理課務。 經查[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所遺課務之調課補課代課規定]中, 僅有第四款:[教師公假期間所遺課務, 由學校遴聘及教務處安排合格人員代理(課),得核支代理(課)費用。] 也就是說,學校可以僅給公假而要求教師課務自理。 則,是否可以拒絕學校公務安排,以校內課務為主?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13.251

11/05 20:16, , 1F
據此條來解讀 桃園的教務處也該公假排代呀
11/05 20:16, 1F

11/05 20:41, , 2F
參加同一個研習,桃縣的國立高中可以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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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縣立高中確只能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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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比較沒錢,台北市有錢,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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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1:13, , 5F
那請問,可拒絕學校此項公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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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1:26, , 6F
如果是我,就當天簽到,上該上的課,事後問,回答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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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1:27, , 7F
是疏忽,不是故意,不是拒絕
11/05 21:27, 7F
文章代碼(AID): #1IUDyNdX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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