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不能任由不適任校長葬送學生的受教權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全教總)時間12年前 (2014/05/19 16:1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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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全教總」粉絲專頁按讚 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 【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4年5月19日 不能讓周老師的血白流,不能任由不適任校長葬送學生的受教權! 全教總:教育部必須積極處理消極怠惰的不適任校長 5月6日,屏東縣立來義高中周曉禎老師詢問該校人事主任,有關疑似不適任教師之處理 情形。 人事主任回應:校長已依行政裁量權裁示只是初犯,不予以處理。從對話中還顯示,人 事主任顯然不理解處理不適任教師的相關法令。 最後,要求校方積極處理的周曉禎老師,在爭執過程中不幸倒下,目前雖然已由加護病 房轉至普通病房,但腦溢血已經影響了右手右腳及語言表達。 一直以來,教育部、特定家長團體宣稱:不適任教師都是因為「師師相護」才無法處理 ,中小學校長協會則委屈的在一旁附和說校長「有責無權」。他們大聲嚷嚷:必須增加 教評會中「社會公正人士」,才能減少「師師相護」,才能維護學生受教權。 事實上,依現有制度,校長如接獲教師不適任之投訴,必須組成調查小組主動進行查證 ,且應召開教評會並擔任主席,職是,在各中小學校內,肩負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者,不是別人,正是各中小學校長。 屏東縣來義高中這個個案,再次證實校長才是處理不適任教師中最重要的角色,校長如 果刻意包庇、隱匿,以學校生態而言,確有可能延宕整個處理流程,以本案為例,若非 周老師挺身而出,這個疑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豈不是又不了之? 本案也再次凸顯,不適任教師如果無法有效處理,根本不是教評會成員組成有問題,也 不是因為沒有推動教師評鑑,更不是因為沒有處理流程可以依循,而是執行層面出了問 題,遇到這種想要一手遮天的校長,以及唯校長是從、不願意按照法令規章辦事的行政 人員,本案甚至連調查小組都還沒組成,有再多的機制,也抵不過想要吃案的校長。 為了捍衛學生受教權,也為了還堅持專業的周老師一個公道,全教總嚴正要求教育部與 屏東縣政府教育局: 一、保障周老師的工作權:周老師是為揭弊而倒下,在身體診療休養期間應給予公傷假 靜養,未來康復,亦應安排妥適職務。 二、議處來義高中校長:本案之所以演變至此,完全因為來義高中校長陳得興曲意包庇 疑似不適任教師所致,陳校長所為明顯有虧校長職守,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必須加以議處 。 三、主管機關應加強校長法治知能:有關不適任教師之處理,相關法制與流程早已完備 ,各主管機關必須加強校長專業知能,不能任由不適任校長葬送學生的受教權! 四、教育部應停止錯誤的教師法修法:要能更為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重點應該加強對 執行面的管控,教育部必須停止引進「社會公正人士」、「推動教師評鑑」的錯誤修法 。 新聞聯絡人:副理事長吳忠泰、文宣部主任羅德水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NFTU) 會 址:1 0 4 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2樓 電 話:02-2585-7528 傳 真:02-2585-7559 網址:http://www.nftu.org.tw 會務信箱:nftu@nftu.org.tw FB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1.111.1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00487007.A.064.html

05/19 22:26, , 1F
也沒說清楚到底是什麼不適任問題
05/19 22:26, 1F

05/19 23:25, , 2F
校長想要處理不適任~ 最累的就是所以行政人員~
05/19 23:25, 2F

05/21 08:47, , 3F
不適任校長比比皆是 對校務影響重大 但卻換不了...
05/21 08:47, 3F

05/21 22:22, , 4F
誰可以處理不適任校長
05/21 22:22, 4F
文章代碼(AID): #1JURnV1a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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