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有關暑期碩士班的敘薪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5/06/10 20:58), 編輯推噓1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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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想請問各位暑期進修後的敘薪問題 本人的情形有些複雜 92.08 開始正式教師任教,敘薪190 98.6月~9月 暑期進修第一學年 99.6月~9月 暑期進修第二學年 100.6月~9月 暑期進修第三學年 101.6月~103.5 研究所育嬰休學2年 103.6月 申請復學 104.5月 取得碩士學位 其中在學校101年11月~102年6月請育嬰假8個月 目前尚未改敘的敘薪為330,由於人事覺得我的情況很複雜還要問市府 想請教板上的達人為我解答,若104年6月提出改敘後,是不是不能跳級了? 還有一直不太了解暑假一次密集上一學期的課,這樣算一年還是一學期? 因為下一次上課又是隔一年了,上了4年的課是算4學期(2年)還是就算4年? 先謝謝大家為我解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2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33941126.A.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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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啊!暑期班四個暑假就是花了四個學年進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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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三個暑假就是三年,但是你最後一個月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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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你六月復學,隔年五月取得學位;這樣加起來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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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是用了四年;你如果沒有在本學期繳交畢業證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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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再加一年共五年。……我覺得問市府好了,你沒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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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所以唸暑假班比起來可能較不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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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啊!不知道新法的教師待遇條例,碩士跳三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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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現在就用?或是等新法上路再提敘,好像也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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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不跳級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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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重練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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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認為新制度的話上暑期班不划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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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純粹是你拖太久了!新制對這種狀況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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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進修,103學年度畢業,6年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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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12.28舊法失效 以新法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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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薪至350 245+進修前年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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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一開始說維持330,後來又跟我說可能是350,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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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可能會有認定上的不同,所以想在版上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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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大家的意見可以當參考。此外,主任有提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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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提敘,應該是法案施行後報考進修的才會依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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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進修,即使在新法施行以後,都還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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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舊制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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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年資不能算,我算是330,去問一下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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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新法上路的時間,預計暑假畢業,想以新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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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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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是在法規施行前就進修,所以好像還是用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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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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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為了等新法,結果影響舊法提敘,豈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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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U3I6AK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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