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毆師遭罰禁到校 國二生告不成校長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加百列的痔瘡。)時間10年前 (2016/04/26 19:43),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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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7kDodk ] 作者: Aqqqa (Aqqq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毆師遭罰禁到校 國二生告不成校長 時間: Tue Apr 26 11:41:35 2016 http://goo.gl/XtUEbK 蘋果日報 毆師遭罰禁到校 國二生告不成校長 2016年04月26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國二男學生,去年十月搥打女導師背部,經校方召開學 生獎懲委員會,決議由監護人帶回管教五天不得到校,但隔天男學生仍揹著書包到校想要 上學,訓導主任發現後開車送他返家,事後男學生及父親認為妨害受教權,控告校長及訓 導主任涉強制罪嫌,桃園地檢署認為,校方依規定處置並無不妥,昨予以不起訴處分。 依規懲處不起訴 檢警調查,廖姓學生(十四歲)去年十月因情緒失控,突然出手搥打女導師背部二至三下 ,女導師受驚嚇請假一個多月,直到本學期才返校授課。 廖生毆師後,校方找來廖父,並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依教育部頒布「學校訂定教師 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二十六條「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自當天 起由監護人將廖生帶回管教五天,廖父同意後帶兒子返家。 隔天訓導主任發現廖生揹著書包準備進校門,要求他不得入校、開車載他回家,並通報廖 父;廖生和廖父卻認為受教權受損報警提告。校長向檢警供稱,校方依規定懲處廖生,考 量其安全才會送他回家,桃園地檢署認校方處置未有不妥,昨予以不起訴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5.94.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1642098.A.9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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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爸的都同意校方處置是在告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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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當下同意 回去發現 幹不對 應該要討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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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小朋友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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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一堆這種不知道頭腦裝啥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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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父母不罕見 他們想的並不是如何讓小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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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 如何利用小孩撈到更多好處、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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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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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學生何必管教 開除 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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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教學工作的人應該早就發現了 台灣早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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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交權? 動不動就打人受什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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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育界為什麼不敢硬起來 敢打老師 絕對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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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就讓他永遠失去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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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突然發現孩子在家很麻煩, 不想負起管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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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爸怕他在家打老爸,所以當然希望他在學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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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學校不敢直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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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還能爽爽放假五天,鼓勵學生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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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報導為什麼都不公佈名字學校啊我想看看他爸長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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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廢物裝什麼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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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hom大大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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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只想把小孩丟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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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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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育部啊,現在沒有退學開除這種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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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國中是義務教育,一定會完成,返家自行管教算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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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殺人者都有人護航有教化的可能了,何況打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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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203.64.138.253), 04/26/2016 19:43:07

04/26 20:15, , 25F
恐怖的不是學生,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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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43, , 26F
打人還告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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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利用學生牟利的家長可多了 這不是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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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 應該改成 想利用子女牟利的家長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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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0:07, , 29F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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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是奧客,學校是旅館,以客為尊? 這國家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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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3:44, , 31F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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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7rHDaK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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