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何拒絕接行政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屏東豆漿早餐團)時間7年前 (2018/08/12 01:32), 7年前編輯推噓4(401)
留言5則, 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17 (看更多)
※ 引述《NEWAZEL (XXXX)》之銘言: : 縮址 : https://goo.gl/HmqfLT : 教育部函覆說明: : 接組長 主任是依據教師法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 : 是義務 : 推文裡的所謂不接 放回主任校長桌上的方法 不是很好的處理的方式 : 根據教育部的解釋接組長就是你的義務 : 所以 要確實的處理應該要制定辦法來處理 : 不如要求學校訂出明確的級科任、行政工作輪調的制度 : 今年就提出來再校務會議討論吧 : 不想讓主任的權力太大 就是訂出明確的規定 : 讓主任校長照著大家定出來的規定走 : 下面的文字 是教育部說的 : 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 : 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明定教師依法有參與行政工 : 作之義務,特此敘明。 : 承上,教師兼任主任、組長行政職務,係屬於行政工作之 : 範疇,為維護校園穩定發展,維繫校本和諧與友善溝通之 : 教育環境,徵詢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係屬學校治理之權責; : 教師有參與行政工作之義務,共同營造和諧、有效率的專 : 業自主教學場域。 1.感謝N大找出函來讓大家奇文共賞,我不是挖苦N大,而是擔心N大如推文裡 版友擔心的,教育部函示讓下級各校自我解讀,幫各校行政難產解了套! 2.官腔就是有心人希望有人可以奉為圭臬,藉以削弱團體團結,老師公文常寫 得不怎樣,因為老師就不是公務體系出身,實際上公文常作為"事後"的佐證 發文者需署名,就是擁有最終解釋權。 3.你以為 教師法-「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是模糊不清? 教育部函示-「教師兼任主任、組長行政職務,係屬於行政工作之範疇,為維 護校園"穩定發展",維繫校本"和諧"與友善"溝通"之教育環境,"徵詢"教師兼 任行政工作係屬學校"治理"之權責,教師有參與行政工作之"義務",共同營造 和諧、有效率的專業自主教學場域。」是屁話? 首先,a教育部函示不能凌駕教師法(母法),這版友已說明(略)。 b教師法-依"有關法令""參與"等用語就是希望各校擁有解釋權、教師 擁有自主權。 翻譯:都說各校要有"有關法令"且希望教師"參與",如果有學校的老師 還透過校務會議(具法律位階)明定行政輪替,為了接這校的聘書, 也只好吃下去了...(隔年校務會議再提案修囉) c教育部函示-"穩定發展"、"和諧"、"溝通"、"徵詢"、"治理"、"義務" 翻譯:發函者我寫這麼多,你就只看到"義務",真的被逼接行政,想提行 政救濟拿這函去擋,想以函證明你被逼行政?我這發函者只會說,啊 我前面寫一堆"穩定發展"、"和諧"、"溝通"、"徵詢"你們校長主任都 沒看到?那就是你家的校長、主任曲解我這發函者的本意了,請你和你 的主任校長去打行政官司吧!(對了,你要能證明你因行政權利受損哦) 4.很多人不知道行政聘書怎麼給的?功用為何?(我只能說被宰剛好,非嘲笑請看下去) 教育局會訂一個時間,要求各校將行政職位及名字報回局裡,搞剛一點會要求人事 務必讓拿行政聘書的人簽收(你自己簽名總不能耍賴了吧),什麼??你跟我說你們學 校沒要求,我會跟你說:"孩子,你覺得被逼被強,也沒看你打去教育局申訴!或是打 去警局報案遭人脅迫啊",這種東西,你沒反應,教育局就帳面上來看(行政聘書簽 領、沒人打來亂)就會覺得校長good job,領導統御棒棒棒。 5.花了很多時間看我廢言,相信很多人會說我好會腦補(發函者、教育局、校長主任) 我不否認真的是腦補(別急著左轉啊,我的腦補都是屎經歷-"我在教育的日子"提過) 反覆驗證出來的。沒人反應就沒事,你覺得有事自己都不反映了,誰會理你呢? "我在教育的日子"提過的(想複習的自己去/),校長壓我接組長(被宰剛好就是說我) 當下人事給我簽領行政聘書,我腦中也想過都逼我了幹嘛要我簽領,多年以後我才 明白,那只是為了讓"結果"看來完備且簽領者自願無誤!! "我在教育的日子"講過的就不講了,將反覆驗證的部分抽出來論述,信者恆信囉。 1.人事無論如何都要我簽領行政聘書,即便我的臉超臭!=>校長不是有行政裁量權? 2.我沒有打電話去給教育局反映我被逼行政,但同事有,校長連續一個禮拜去教育局 喝咖啡,最後我向同事關懷(打聽),校長回頭和他談好條件了(說協商也通啦) =>推文有人說校長可以指派行政??那只是你沒看過校長被約去喝咖啡!! 3.我提過行政訴願(介聘案,但名詞不是很確定是否為訴願),拿教育局發函者佐證 =>a發函者到了訴願會議上說我誤解函意,他的意思不是@#^%,是我的學校和我自己 誤會了,有事情也該是我和我自己學校協調!(搞笑?學校依據你的函否決我介聘) b會議決議,訴願無理由,但當年度母法(台閩介聘辦法推翻我市決議!) 但我已無法參加當年度介聘!!我沒再往上打,心累了! 4.調查站持續轟炸,抓著我自己"想要"申請計畫貪汙,我只能無力地回應,我第一 年接行政,什麼都不懂...馬上被喝斥,你當老師的,連教師法都不懂??我和我們檢 座研究過你們教師法,根本沒有接行政義務,你老嚷著你是被逼的??你有被脅迫嗎 被脅迫有報警嗎?我們馬上去調警局資料!不要想以這種爛藉口推託... 最後還被告誡"公務員習慣裝傻、你們老師喜歡裝聰明"(調查站所有我核過的文和 計畫就堆在我面前,另外還問過我校長-是我自己要接組長的...) 綜上:一樣歡迎擔任校長主任的版友出來打我臉,說就是拿這函"協商"?"指定"校內行政 的,不然我只能繼續腦補這場景: 我們教育部和教育局已經幫你們校長主任們寫了文情並茂的函示了,領導統御再不行, 就回到教育局蹲吧,對了,不會真有人傻到拿我這函當令箭解釋吧?出了事,你們自己想 辦法... 結語:行政找不到人,校長試問你解決了大家對行政的疑慮嗎?或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下 能夠讓同仁們為了學校願景,而擔任行政,你,給了多少讓同仁願意一起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23.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34008733.A.CF8.html ※ 編輯: wasiau (111.255.123.100), 08/12/2018 01:41:32 ※ 編輯: wasiau (111.255.123.100), 08/12/2018 01:50:06

08/12 03:15, 7年前 , 1F
不錯,學校就是這種地方,台灣本身即是,所以,要不
08/12 03:15, 1F

08/12 03:17, 7年前 , 2F
接行政,建議還是透過一些比較重的手段。
08/12 03:17, 2F

08/12 21:03, 7年前 , 3F
推個,還記得老師之前的血淚史
08/12 21:03, 3F

08/13 00:12, 7年前 , 4F
血淚經驗文 推推
08/13 00:12, 4F

08/13 21:07, 7年前 , 5F
此篇正解無誤。
08/13 21:0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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