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請教版上各位教師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在連假前來文說明
修正「新竹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十點
十、學校代理教師薪級及學術研究加給之核敘,得參酌新竹縣所屬各級學校代理
教師敘薪標準表(附件三), 按所具學歷、資格辦理。
前項標準表未規定者,比照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
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等規定支給。
代理教師具有代理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以現具最高學歷起敘,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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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未具資格者,其職前年資不得比照編制內合格專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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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提敘薪級。
函文是說明從113年8月1日開始
請問是否代表未來新竹縣中等學校以下代理教師都可以提敘了呢
不知道是我太久沒查法規漏了.還是大家都不知道
再請各位版友解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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