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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cher ]
討論串[請益] 人事主任可以拒絕幫忙辦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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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原文. 先不討論原PO的個案.... 我想離職這種東西....很主觀啦.... 我們學校去年就有個案例...後來鬧得沸沸揚揚的.... 對方家長後來還出面處理. 學校本來就是一個比較封閉的系統....一般而言都是以不變應萬變. 所以任何人事上的異動,都對學校有不小的波動....在偏遠的小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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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法規規定考教甄要報備。.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 教師擬於聘約期限屆滿後,不再應聘時,應於聘約屆滿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學校。. 如欲於聘約存續期間內辭職者,須經學校同意後,始得離職。. 3.本討輪串原發文者沒有報備的義務,而且已盡提前通知的責任,. 故學校人事沒有理由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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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他的聘期是到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 教師擬於聘約期滿後,不再應聘時,應於聘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學. 校。如欲於聘約存續期間內辭職者,應經學校同意後,始得離職。. 因此原PO應於六月底前以書面通知學校不接聘約. 原PO在上週向學校表示不續聘 這樣應該
(還有47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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