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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cher ]
討論串[心得] 有關導護問題之我見(依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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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刪除--. 我也來回應一下. 在看到官方回覆,當有法律問題時,教師可以申請相關的補助. 我實在很想一拳揮過去. 那些補助有意義嗎?. 先不論金錢多少,如果因為這樣子被告,單單跑法院耗去的精神和心力. 就足以把人折磨到不成樣了. 我實在很想跟他說,「不然我告你,你去申請補助」. 我是不知道申請補助
(還有26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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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再來要聊的是我自己的故事. 有點冗長 所以另回一篇順便賺P幣 XD. 我很幸運. 現在任職的學校附近沒有危險或交通流量大的路口. 導護工作就是放學散步送學生們回社區. (學校在兩社區中間). 早上則是提早7點到校即可 因為農村學生都超早起的. 六點半就跑到學校打球跑步莫名其妙. 所以也少了交通指
(還有125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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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搞得沸沸揚揚的導護問題. 案例之類的的前面已經很多 不贅述. 單從法源依據來分析 提供個人見解. 其實大多數教師並非不願意執行導護工作. 問題在於. 法律是否給予執行導護工作的教師應有的保障. 以及執行導護工作是否合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條規定. 駕駛人駕駛車輛 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
(還有115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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