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偏遠學校發展條例 初任教師增6年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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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27推 0噓 47→)留言7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時間9年前 (2016/12/03 19:49),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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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參訪了一些基金會設立的教育機構,在參觀過程中院長不免俗的吐了些苦水. 但聽了真是心有戚戚焉。. 院長說,基金會的經費來源除了總會的固定預算,政府補助,有一部分來自於企業捐款. 但是當院長想要請購/申請/募款,用來改善老師教學設備或硬體環境的時候,往往是被. 打槍居多,例如:一台不會使用Word
(還有2555個字)

推噓4(5推 1噓 8→)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ush (wush)時間9年前 (2016/12/02 21: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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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radio.ner.gov.tw/news/?recordId=33578&_sp=detail. 改善偏鄉教育環境,穩定偏鄉師資,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明訂分發偏鄉的公費生、偏鄉甄選的初任教師,要服務滿6年才能申請介聘,而偏遠學校得控留教師編制員額三分
(還有46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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