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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cher ]
討論串[請益] 如果改成家長要告去司法機構告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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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提告學生的經驗應該算比一般教師多很多. (8個學生、一個家長,目前,一個家長&一個學生在訴中,其餘勝率目前100%). 一點實務經驗提供給你參考. 索取到報告後,上頭都會有文號. 所以在告訴狀上,直接寫明:. 「XX學校霸凌(性平)第XXXXX字號」申訴人. 如此,少年法院、或是地檢署,就會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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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因為教育部或者地方教育局開大門. 讓家長耀武揚威狂告不用錢不必署名. 不滿意還可以退貨、申覆再申訴. 但如果把校事會議等撤掉. 以後家長你要告是吧. 走外面法律程序. 而且要面臨誣告罪. 這樣那些怪獸家長是不是不敢了. 不然一直告一直爽. 好了發洩完了. 寫出來很爽. 但現實是不可能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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