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如果改成家長要告去司法機構告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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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20推 0噓 19→)留言39則,0人參與, 2周前最新作者Feng1984 (飛翔~)時間3周前 (2025/09/16 19: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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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提告學生的經驗應該算比一般教師多很多. (8個學生、一個家長,目前,一個家長&一個學生在訴中,其餘勝率目前100%). 一點實務經驗提供給你參考. 索取到報告後,上頭都會有文號. 所以在告訴狀上,直接寫明:. 「XX學校霸凌(性平)第XXXXX字號」申訴人. 如此,少年法院、或是地檢署,就會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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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sakamarker (沙客)時間3周前 (2025/09/15 10: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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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有參加過校事會議的老師們. 目前感覺看起來對教師而言,就是有罪推定,簡直荒謬至極. 想詢問的事情是,被告的老師,到最後是否有辦法得知濫訴家長的確切身分?. 因為在想說,如果家人遇到. 就算誣告罪確實難以成立,不過也要去提一個妨害名譽的相關訴訟. 就算老師本人被學校壓著不敢告,配偶也是有獨立

推噓14(14推 0噓 46→)留言60則,0人參與, 4周前最新作者nsman (恩欸斯曼)時間1月前 (2025/09/08 21:33),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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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因為教育部或者地方教育局開大門. 讓家長耀武揚威狂告不用錢不必署名. 不滿意還可以退貨、申覆再申訴. 但如果把校事會議等撤掉. 以後家長你要告是吧. 走外面法律程序. 而且要面臨誣告罪. 這樣那些怪獸家長是不是不敢了. 不然一直告一直爽. 好了發洩完了. 寫出來很爽. 但現實是不可能的對吧...
(還有1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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