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果改成家長要告去司法機構告會不會好一點
※ 引述《nsman (恩欸斯曼)》之銘言:
: 過往因為教育部或者地方教育局開大門
: 讓家長耀武揚威狂告不用錢不必署名
: 不滿意還可以退貨、申覆再申訴
: 但如果把校事會議等撤掉
: 以後家長你要告是吧
: 走外面法律程序
: 而且要面臨誣告罪
: 這樣那些怪獸家長是不是不敢了
: 不然一直告一直爽
: 好了發洩完了
: 寫出來很爽
: 但現實是不可能的對吧....
想請問一下有參加過校事會議的老師們
目前感覺看起來對教師而言,就是有罪推定,簡直荒謬至極
想詢問的事情是,被告的老師,到最後是否有辦法得知濫訴家長的確切身分?
因為在想說,如果家人遇到
就算誣告罪確實難以成立,不過也要去提一個妨害名譽的相關訴訟
就算老師本人被學校壓著不敢告,配偶也是有獨立告訴權
可不吃家長與學校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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