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教師向勞委會申請裁決 成為勞爭法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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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n3 (吉安)時間14年前 (2011/09/19 16: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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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福利社那邊 有點擋人財路的感覺. 既然付出代價,當我們勞權幹部被打壓,一定要想,他們挑戰什麼,爭取的權益為何。據全國教師總工會提供的資料,私立中華高中教師工會提案的內容有:刷卡工時超過勞基法規定;第八節、夜間、假日課輔應屬彈性上班時間;恢復福利委員會運作,監督商品販賣價格;人事主任應詳
(還有2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000tt (回台灣)時間14年前 (2011/09/13 23: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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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3/63/2ymmi.html. 私立中華高中校教師會理事長劉志認,遭校方以請假未准曠職為理由不續聘,校方事後未依法在10天內陳報主管機關,也沒有書面告知當事人,讓劉老師40多天沒再領過薪水,劉老師在全國教師
(還有35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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