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特休的問題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小跳跳)時間14年前 (2011/02/11 16:46),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原文怒刪 剛剛兩位同事也是遇到這問題,跑來問我這問題 我了解後才知道原來公司在玩文字遊戲 有些公司,會按到職日比例給假(所謂先給) 其餘公司,要滿一年,才給予假(所謂後給) 勞基法規定 服務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給予七天的特別休假。 服務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給予十天的特別休假。 服務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給予十四天的特別休假。 所以原PO屬於後給 所述的B 未滿一年,沒有假,也不按比例給你 原PO所述的A 2009.X月到職 照上面勞基法的文字來看,A要2010.X月過後才有七天的假 但是這七天的假是要2011.X月才能休全額,未到2011.X月要按比例 如下圖所示 先給公司,給假的情形 (如:2010.4月到職,2010給假比例7*8/12=4.6天) 7 7 7 10 10 14 14 14 ………… 放假天數 ├─┼─┼─┼─┼─┼─┼─┼─┼─┼─┼─┼─┼ 0 1 2 3 4 5 6 7 8 9 10 到職年份 後給公司,給假的情形 (如B:2009.X月到職,要2010.X月才會有七天假, 這七天假是2010.X~2011.X月可以休的額度,沒到2011.X月,要按比例) 0 7 7 10 10 14 14 14 ………… 放假天數 ├─┼─┼─┼─┼─┼─┼─┼─┼─┼─┼─┼─┼ 0 1 2 3 4 5 6 7 8 9 10 到職年份 這是我兩個離職同事所遇到的情形,不知這解法是否正確? 畢竟我也只是小小工程師,不是人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218.202 ※ 編輯: faye8626 來自: 115.80.218.202 (02/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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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後給都不是問題...後給的,只要你做滿一年,就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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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要再2010年(X+1)月離職,你還是可以休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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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給 就去告公司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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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5.17到職,我公司說我到2011.12.31只有3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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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休假,56小時*7/12=33小時,如果所以我公司這樣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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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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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06, , 7F
我是覺得計較這個幹嘛 滿一年在講吧!基本上滿1年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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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7天特休 但未滿一年者 勞基法沒規定要按照比例給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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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公司不給你 也沒有違法 未滿1年就不要哇哇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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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通常都是隔年1/1開始計算 不要年中滿1年就想要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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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特休 而且也沒有規定特休不休可以換日薪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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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看清楚點吧, 假是以到職日算, 會計給假是為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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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查查 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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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e8626, 公司是以會計年度計假, 假怎麼放, 勞基法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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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職滿一年, 就必需給假七天, 你1年後離職, 剩餘未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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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由日薪計算折價, 若沒有勞工局申訴, 這樣說明懂嗎?
02/12 12:51, 16F

02/13 14:23, , 17F
樓上很厲害 那就請你PO出來吧
02/13 14:23, 17F
文章代碼(AID): #1DLFToQy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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