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可成科技之離職分享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綠色九層)時間13年前 (2012/06/26 21:1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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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kun (三十領悟)》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可成科技之離職分享 : 時間: Wed Jun 6 01:19:25 2012 : : 推 nemies:我也聽過可成很操 06/10 23:44 剛剛翻到這個 http://www.tainan.gov.tw/labor/warehouse/J00000/違法公告.xls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100年10月18日 重複違反同一 法條(已於1月公告)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2條第2項 100年10月20日 重複違反同一 法條(已於1月公告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100年10月20日 重複違反同一法條(已於1月公告)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100年11月18日 重複違反同一法條(已於1月公告)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100年12月20日 重複違反同一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2條第2項 101年3月7日 重複違反同一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101年3月14日 重複違反同一法條 -- 第32條第2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 兩年罰好幾次真的是罰不怕,員工也是加班加辛酸的~ 連個加班費都被凹 富比世台灣富豪榜第9至第20名依序是:林堉璘30億美元、王永在29億美元、林榮三28億 美元、蔡鎮宇22億美元、張榮發與家族18.5億美元、張虔生18億美元、趙藤雄17億美元、 徐乘與家族16億美元、洪水樹與家族15億美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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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禮拜就破46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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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樹與家族1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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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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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怎麼會痛~ 在大陸才緊張~XDXD 這家沒在理台灣政府
06/27 10:37, 4F
文章代碼(AID): #1FwRRNac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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