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宣布停班停課可以強迫42輪人員來上班嗎?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你快樂我也快樂)時間13年前 (2012/08/02 12:52), 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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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的不一定是對 如果有對勞基法認識的板友煩請補充或指正 可否強迫四二輪勞工 在颱風/豪雨/地震等因素來上班?? 答案是: 只要人事行政局已指示放假 雇主就不可以因為勞工未到班 就以曠職或事假論處 我有找到一個PPT檔給大家分享 http://sa.hl.gov.tw/ezfiles/37/1037/attach/29/pta_1628_5590017_87764.pdf ( http://ppt.cc/eV8F ) 第31頁 肆、非勞基法所稱之休假日-颱風假? 就有說明 例子1 小英因為颱風天而不來上班,雇主震怒,決定給他記事假。是否違法? Ans:違法,勞工如確因災害而未出勤,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以事假處 理,惟亦可不發給工資。(意思就是當天視同無薪假) 例子2 小英在報到前,公司合約就明訂天災日依然要輪班,可是小英颱風天依然沒到班。 雇主震怒,決定給他記曠職。是否違法? Ans:違法,理由同例子1。 例子3 昨天跟小英說" 可能會有颱風,你願意來上班嗎? ",小英昨天明明說可以,結果 今天卻說" 風雨太大,政府宣布停班了我不想去公司,啾咪~ "。雇主震怒... Ans:理由同例子1,你可以給他無薪假,但是給他事假或曠職就是違法。 那要怎麼讓輪班同仁在天災日支援上班呢?? 除了底薪以外,雇主還可以發放貢獻獎金、績效獎金、法令規定的加班費...等等。 你來上班,就有貢獻,按不同公司內規或許還有加班費。 你不來上班,就不要怪貢獻獎金太低,紅利分的沒其他人多。 獎金是bonus,雇主是可以因為你表現不如他預期(颱風天不上班)而不給你的。 有人問颱風天小7、麥當勞、百貨公司為何就有員工上班? 因為雇主可以用獎金"鼓勵"員工上班, 而不是因為這些工作天生就得任勞任怨隨時隨地去上工。 看到裡面的文字遊戲了嗎? 回到第一篇原PO的文章, 如果員工願意來上班,除了基本工資以外,你可以再給他其他的獎勵。 如果員工不想來上班,你不可以扣他薪水或記他事假、曠職。 如果員工明明知道四二輪需要在天災日支援生產線,卻集體不來, 我只能說這間公司是不是在某個地方太顧人怨了@@" (看原PO描述與老闆的溝通過程....只能說不意外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2.94

08/02 13:04, , 1F
一切依法辦理可以,偷偷把你考績拿去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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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15, , 2F
第31頁好好地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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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19, , 3F
推一樓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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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38, , 4F
謝謝,又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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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39, , 5F
可以放無薪假卻不能放事假,政府的規定還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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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40, , 6F
樓上, 關乎全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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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32, , 7F
可怕的是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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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15, , 8F
沒分紅沒股票 怕他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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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28, , 9F
推樓上的 沒分紅沒股票 年終不高且固定的 考績真的沒差
08/02 17:28, 9F

08/02 17:29, , 10F
除非在意升遷 或公司快倒閉的政策性裁員考績才有點用
08/02 17:29, 10F

08/02 21:06, , 11F
問題是法規是這樣訂.真的是這樣執行嗎?誰信任勞工局的請舉
08/02 21:06, 11F

08/02 21:07, , 12F
手. 個人體驗,我是對勞工局非常非常的沒有任何信心的.
08/02 21:07, 12F

08/02 21:11, , 13F
考績出來你就知道了
08/02 21:11, 13F

08/03 07:59, , 14F
真有趣...這種文章看看就好...中科這邊TSMC, AUO和LED
08/03 07:59, 14F

08/03 08:00, , 15F
廠一堆人颱風天還是要輪班,勞工局會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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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08:01, , 16F
他們會抓的大概只有路邊攤超時工作的小攤販吧XD
08/03 08:01, 16F
颱風天本來就不可以強迫他們上班 他們是"自願"去上班的 違反意願的話他們可以不去 自願去上班的 有加班有考績有貢獻 不想去上班的 就吃自己的底薪吧 現在哪個科技廠的勞工不是靠吃獎金過活的?? 原文在問" 我可否用記事假或曠職的手段 要求員工上班 " 答案是不可以 如果被員工錄下來" 老闆要求我颱風天上班否則就要記我事假/曠職 " 他拿著錄音檔到台灣各大法院都可以把公司告到翻 但如果原文在問" 我可否扣/加員工的績效獎金 要求員工上班 " 答案是可以 雖然本質上都是拿錢在威脅利誘員工 但一個是違法 一個是合法 這就是文字遊戲 ( 沒想到一定要講這麼明白 才能讓部分板友看懂= = )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6.48 (08/03 12:04)

08/03 22:00, , 17F
你法條根本就沒看懂.
08/03 22:00, 17F
文章代碼(AID): #1G6WTwDO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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