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衛生署診所配置標準的命令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goodjeff (goodjeff)時間11年前 (2013/05/07 00:46)推噓8(8推 0噓 12→)留言20則, 5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loveappear (好吃ㄟ)》之銘言:
: 這幾天聽醫師講診所不需要請兩年資歷的治療師了,然後去查了發現還真的有這一回事。
: 問題是:治療師法的治療所配置是需要兩年經歷治療師,但衛生署的命令卻是兩年跟師都不用,只需要生即可,這樣沒抵觸到治療師法嗎?
先不看物理治療所,法規有明訂,暫不討論
看一下骨科和復健科診所,最近兩種診所一間一間的開,相當競爭
雖然leader不需要兩年資歷的師
但我想醫生也不敢請沒有兩年資歷的治療師或生當leader吧
一來管理困難,造成底下的人不會聽從
二來經驗不夠,病人很快就會分得出來,最後就是留不住病人
第三則是容易被核刪核退的問題
所以醫生還是會乖乖請有兩年資歷以上的治療師
我覺得這條法規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老闆壓低你的薪水時,總是把原罪怪到健保去
於是健保就變成眾矢之的,造成大家只罵健保,不怪老闆薪水給太低
另外我以前的老師曾經跟我提過,PT不像醫生有大量的門診和醫療儀器、耗材
或者那藥品等背後龐大的油水可撈,一台牽引一台IFC一用幾十年,撈不到錢
自然那些官員、立委也不會在意物理治療師法有時麼要修訂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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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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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odjeff 來自: 36.224.107.83 (05/07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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