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問一個奇怪的問題。

看板Volunteer (志工)作者 (^_^)時間18年前 (2007/02/21 19:0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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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我才剛上完桃園縣政府主辦的志工基礎訓練 還有一點印象 其實志工與義工是不一樣的 什麼叫做志工 志願服務法裡面已經有定義 精華區 9 -> 1 -> 1 第三條就有了 義工不一定是志工 義警義交不算志工 義消算 因為只有義消符合志願服務法的定義 法律上的責任也不一樣 服務時如果造成他人的損害 追償對象也不同 義工必須自己負責 如果是志工依照運用單位指派服務範圍內 由運用單位先負責 這在志願服務法第22條 運用單位也不是想招募志工就可以的 必須依法經過政府相關單位通過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55.53

02/22 23:55, , 1F
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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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t2WsMj (Volunt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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