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看板Volunteer (志工)作者 (Eulia)時間17年前 (2009/02/01 19: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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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做個回覆 希望對您有幫助 志願服務榮譽卡核發由各縣依下開規定另外再訂定一些細部項目 就我知道的縣市榮譽卡單張上會有使用期限為期三年 逾期可自由留存或繳回重新申請 再次申請的算法是由取得第一次的日期起開始算起 同樣三年且滿三百個小時得重新申請 其實各縣市做法不一 如您還有疑問可洽各縣市政府承辦人 或大部分縣市都有設置志願服務推廣中心也可致電洽詢 我想這是最準確的 畢竟各縣市做法真的不太一樣 ※ 引述《shengwind (紫氣之風)》之銘言: : 想請教的...是第3點... : 使用期限3年...期限到 卡片就會被作廢剪卡之類的意思嗎..? : 3年期滿.. : "志工得檢 : :具第二點相關文件重新申請。 : :志工依前項重新規定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其服務年資 : :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 對上面這段我也有點問題.. : 意思是不是服務時數及年資 就歸零 重新計算嗎...? : thanx~ : ※ 引述《Aves (天空)》之銘言: : : 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 : 90。04。26台(九0)內中社字第九0七四七五0號 : : 一、為辦理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特訂定本規定。 : : 二、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 : : 檢具一吋半身照片二張、服務紀錄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 : : 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 : 三、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三年,期限屆滿後,志工得檢 : : 具第二點相關文件重新申請。 : : 志工依前項重新規定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其服務年資 : : 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 : 四、志願服務榮譽卡格式如下,由地方主管機關印製發用。 : : http://www.vtc.org.tw/page.php?file=low/low008.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24.121
文章代碼(AID): #19XOHDnA (Volunt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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