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暫行版規的一些解說(與以前有關的部份)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Neoikki)時間16年前 (2009/09/04 09:16), 編輯推噓6(8210)
留言2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有些臨時版規是直接拿我之前所定的資料出來的,為了方便討論起見,我先將我之前 如此制定的原因說清楚比較好。 當然啦,之後的政策方針還是以現任版主群的公告為基準,我的意見僅供參考而已。 ※ 引述《sandapro (zero)》之銘言: : 因版規遲遲未能整合 所以本版先以暫行版規執行 : 等日後4.0新版規出台 以4.0為主 : 1. 文章發表必須明確指出與大陸職場生活有關者。違反者砍文;累犯者劣退。 這是考量到不希望WIC脫離大陸職場生活的走向,因此當時制定版規時特別有加嚴處理。 當初的目的是將本版的討論限制在大陸職場生活上,排除掉非關大陸職場的部份。 當然啦,日後大家對於這部份還是沒有這樣處理,因此這條尚未嚴格執行。 : 2. 發表內容不得違反兩岸法規,不得詆毀任何一方政府組織或國歌國旗等象徵事物。 : 文章劣退;推噓文違規者水桶一個月。 這是因為考慮到使用者身份特殊性。 PTT所在地為台灣,因此本來就應該遵守台灣的法律規章;主要目標對象為在大陸工作的 台幹台勞,因此在發言時也應該注意不要違反大陸的法令。我了解部份人士立場鮮明,但 太過極端的作為會導致版主在管理上困難重重,而在此任意發言的結果也有可能把公安引 到你家去、甚至讓這邊的言論受到對岸關注甚至阻擋。 : 2-1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加給水 :   桶一個月處分。 : 3. 文章及推噓文內容不得有關鍵字眼。(關鍵字定義:會造成GFW過濾斷線者) : 若不知何為關鍵字,請私下詢問資深版友。違反者經警告48小時未修正,文章劣退; : 推噓文違規者水桶七天。 : 若未在48小時上線處理者,版主逕行砍文不另通知;若為累犯則劣退。 這是最基本的禮貌。隨便說一堆關鍵字眼讓大家因此無法逛BBS,這是非常缺德的事。我們 可以體諒新手上路不知道狀況,但是經勸告就應該即時修正。 : 4. 禁止人身攻擊與辱罵字眼。 : 4-1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 罵、歧視、引戰、比喻之文章,一律劣退並水桶七天至兩週處分。嚴重者劣退及 : 一個月水桶。 : 三犯者以上水桶每犯一則額外加重一個月,同一篇文章之推文採一犯一罰可累 : 4-2 426、台巴子、小白等等請至"暗黑"選項發表,於暗黑選項發表者不在此限 : 但若是於暗黑選項中有針對特定版友,經檢舉一樣警告刪文再犯者依4-1處理 這是版上最多的爭議來源,不需多做解釋了吧? : 5. 廣告、問卷文等張貼前須經過版主同意。求職/徵才文需依照規定格式張貼,並負起內 : 容查證、解答之責。違反者文章劣退 這條的意思簡單明瞭,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覺得廣告問卷是OK的。 : 6. 未經原發文者同意,禁止任何文章之轉出或轉入。轉入文章劣退;轉出文章者水桶一\ : 週。 這是尊重他人智慧財產的體現。 : 7. 各項違規累犯,加倍處理;累犯五次(含)以上或情節特別嚴重者,視為蓄意鬧 : 版,永久水桶。 這是依照以前經驗所訂出來的累犯加重條款。 : 8. 本版架構於中華民國境內學術網路,為便利網友閱讀統一,即日起非使用正體中文之"中 : 文"文章予以警告刪除,局部轉碼不全之殘體文不在此限 : 警告刪除再犯者水桶七天 : 8-1 : 文章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或是 : 含過多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亦在此規範之下. : .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轉貼文章,新聞,別人網誌文章請註明出處 : 出處多者,擇一即可,無出處者免 : 無加註者予以刪除並水桶七天 : 9-1 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標題開頭,並請勿修改新聞標題。張貼內容請附上 :   連結,並不得修改新聞內文。違者刪除或劣退。 : 10. 以連結提供版友下載具有智慧財產權之雜誌全文,音樂者 : 予以直接劣退並水桶三個月,再犯者永久水桶 : 11. 推文規範 : 原文被板主標記s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除非有重大情事,否則只能用 :   推文回應。標記!則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文章刪除或劣退。 : 公告文若無開放討論,不允許回文.欲討論者請於推文處理或站內信. : 11-1 推文之內容亦受4-1條所限,並請勿於短時間大量推文洗版 : 2. 檢舉規範 : 對於板上文章,違反上述板規而板主疏漏、未處理者,得在以站內信向三位板主 :   提出檢舉。文章發表時間、或是推文時間已超過一週,則超過追訴期,不可檢舉。 : 13. 申訴規範 申訴的流程與規範是參考以往管理經驗所定之。主要是希望爭議部份可以有明確規範的處 理流程,並能在最快速度處理完畢。 : 對於裁罰覺得有失公允之處,水桶30日以上請逕提站內信於版主群,版主群會開始 : 討論申訴會議,水桶30日以下及警告皆尊重各版主之裁量權. : 13-1. 被處分人員不服需於處分生效後72小時之內提出申訴,逾期視為接受處分。 : 13-2. 申訴僅限由站內信予版主、或發文檢舉兩種方式,並請自行留底備查。同一事件僅 : 限受理一次申訴。 : 13-3. 版主接受申訴後一週之內進行必要之調查動作,之後決定是否駁回或改判。(駁回 : 或 改判需另行公告) : 13-4. 版主受理後調查期間,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可在版上公開討論其檢舉內容,唯範圍僅 : 限於版主受理並同意之範圍。 : 13-5. 申訴處理完畢、被處分人員仍然不服者,請至組務版提出申訴。 : 13-6. 未經正常管道公然挑戰或抗拒者,將不接受申訴而直接駁回,累犯者水桶一個月。 : 14. 分身條例 : 使用者違反板規遭劣退或水桶禁言者,若利用分身發言且違反板規,劣退並水 :   桶一個月 : 15. 警告條例(黃牌)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得以 :   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版主群之警告互相承認 -- ============================= 遠處觀山 看山小 ============================= Neoikki 是隻 壞人貓...... 喵~看山小!? ˋ - -╭ ikki@ms1.hinet.net ╴╴╴╴╴╴╴╴╴╴╴╴╴╴╴╴╴╴▲╯╴╴╴╴╴╴╴╴╴╴╴╴╴╴╴╴╴╴ ============================= 高空望水 真水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66.221.139

09/04 10:34, , 1F
回公告 那我只好噓了
09/04 10:34, 1F

09/04 11:22, , 2F
?? 在討論版規, 有問題嗎?
09/04 11:22, 2F

09/04 12:31, , 3F
有啊 回公告 OK?
09/04 12:31, 3F

09/04 15:11, , 4F
N版主有得到我的同意回公告 謝謝
09/04 15:11, 4F

09/04 15:22, , 5F
推回來
09/04 15:22, 5F

09/04 16:13, , 6F
看起來就是發了文之後才同意的 擦屁股吧
09/04 16:13, 6F

09/04 16:15, , 7F
不 發文前有向我報備了 而且暫行版規為
09/04 16:15, 7F

09/04 16:16, , 8F
前版規之增添版 前版主願意解釋幫忙很大
09/04 16:16, 8F

09/04 17:53, , 9F
這個板越來越冷,無非就是妖孽在亂
09/04 17:53, 9F

09/04 18:18, , 10F
印象中這邊的公告是可以討論的吧;不知道
09/04 18:18, 10F

09/04 18:19, , 11F
一樓是在哪一條規定看到禁止公告的討論呢
09/04 18:19, 11F

09/04 18:20, , 12F
那我修改一下標題好了
09/04 18:20, 12F
※ 編輯: neoikki 來自: 203.166.221.139 (09/04 18:21)

09/04 18:31, , 13F
昨天我的建議就因為“公告不能re”而刪了
09/04 18:31, 13F

09/04 18:50, , 14F
我記得wic板沒有說公告不可re。1F從那裡看到?
09/04 18:50, 14F

09/04 19:49, , 15F
公告文若無版主開放討論不行討論喔
09/04 19:49, 15F

09/04 19:49, , 16F
請參考暫行版規
09/04 19:49, 16F

09/04 19:49, , 17F
11條
09/04 19:49, 17F

09/04 22:21, , 18F
瞭解了,謝謝解說~
09/04 22:21, 18F

09/05 12:36, , 19F
可我怎麼覺得自由度有下降的感覺...
09/05 12:36, 19F

09/06 23:26, , 20F
有人的記憶要加強 ..╮(﹋﹏﹌)╭..
09/06 23:26, 20F
文章代碼(AID): #1Ae6fW5q (WorkinChina)
文章代碼(AID): #1Ae6fW5q (Workin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