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 5.1 修正案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阿尼)時間16年前 (2009/11/03 11:15),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規5.1修正案,即日起新增和調整項目如下: ============================================================================= 貳、WIC 禁止你 15.禁止採用任何行為挑釁版主,版主群不會事前勸告, 違者在版主群合議後水桶、劣退或其他處理。請勿挑戰版主群的好脾氣。 2009/11/3新增此項 16.禁止在版面討論版務,對於版務有建議者請私下發信給版主群。 違者視為違規。 叁、其他用版須知 07.所有違規項目將依情節輕重,由版主群合議後決定是否為劣退文章, 或除水桶外之額外處置。2009/11/03新增此項 08.若對版主處理有爭議,請按照站方規定罷免。 09.此規範自公告起施行,不溯及以往。 ============================================================================== 以上新增和調整之規範,自公告後起施行。 WorkinChina版主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38.151

11/03 14:47, , 1F
對於第16點 有點疑問 既然是大家的版 為何不能討論
11/03 14:47, 1F

11/03 14:47, , 2F
又如果類似一樓這種推文算是討論版務嗎?
11/03 14:47, 2F

11/03 15:19, , 3F
因為有鑑以往版務討論往往佔住整個討論區版面,會干擾
11/03 15:19, 3F

11/03 15:20, , 4F
正常版面功能運作,為維護版面運作故有此規範,
11/03 15:20, 4F

11/03 15:21, , 5F
若有需要廣徵版友意見,會另外開討論串,請大家在下方推
11/03 15:21, 5F

11/03 15:22, , 6F
文回應,限定特殊期間,讓版面運作更順利。
11/03 15:22, 6F

11/03 15:55, , 7F
板規討論文見仁見智,本站各個版面要求不一。
11/03 15:55, 7F

11/03 15:56, , 8F
目前站方處理原則,對於這點,都是【板主說了算】...
11/03 15:56, 8F

11/03 16:14, , 9F
感謝版主回答
11/03 16:14, 9F
文章代碼(AID): #1Axw1V3M (Work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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