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暗黑]押金快被吃了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hi)時間14年前 (2011/10/27 21: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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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ee69 (印度支那有人去過嗎?想問)》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剛剛跟房東吵完一架,為了我房租的一個月押金 : 因為沒有住滿一年,押金他要沒收,問題是22號到期,10號就走了 : 多讓給他12天,我說我找個短租的頂完出租期,房東也說不行, : 結論:以後找工作還是找有宿舍的好了,真的是出外都給人家欺負 我解釋一下狀況好了 原 po 應該是簽訂了一年的租約 然後只住了九個月就要搬走 現在房東要沒收一個月押金 原 po 應該是 23 號起租,房租 22 號為滿月 那現在 10 號就可以搬走 1:原 po 想把剩下的三個月租期轉讓他人房東不肯 2:原 po 想說十號早走,可以讓出 12 天的房租 答案一: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要轉租必須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可轉租字樣 否則房客是沒有轉租權的 答案二:要早走說實在不干房東的事,你大可以住滿期再走~ 這兩條不要說在大陸,就算在台灣十之八九也講不通 所以不要怨天尤人,我看來是原 po 自己的問題比較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71.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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