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江陳會月底台北登場 會後轉往花蓮參訪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小元宅爸)時間14年前 (2012/06/13 16:0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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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iawenc (↙㊣煞氣a 發哥↗)》之銘言: : → kinggod:所以a大才會說你在幫大陸公安局護航阿?? 06/13 15:22 : → kinggod:作業習慣不能變通 拘留連一點人權都沒 問個聯繫方式很難 06/13 15:23 : → kinggod:也許我待大陸時間並不長 但這些對我來講理所當然的事 06/13 15:27 : → kinggod:要歸咎於沒定期更新暫住證 我是覺得很牽強 06/13 15:28 : 我跟公安局又沒有半點關係,護航做什麼? : 公安局本來就沒有必要故意不通知臺商家屬,因為那只是找他們自己麻煩而已 : 我只是把所知道的原因分享給大家,你可以不信,但不會因此影響現時運作情況 : 不要把個人所認為的“理所當然”或是對於公安的好惡轉移到對於司法實務的認識 : 再講白一點就是,簽了什麼投資保障協議也基本不會改變公安局的作業程序(太多) : 因為人家的流程和觀念就是那樣,公安也不是像臺灣警察一樣是被拿來罵好玩的 : 公安才懶得理你 這文章是我開的頭,我講一下我碰到的狀況 版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問過暫住證的事情 我很好奇想知道,大家知道換住處就要申報嗎? 並且聯絡電話都要留給警察/管區派出所 特別是手機跟公司電話都要留,而且要即時更新 公司也有責任要update並且與勞動保障單位連線 當然,我知道很多人根本沒有工作證。。。 無論如何 我本人就親自碰到管區打電話到公司,簡單的查詢戶口 我秘書也接過類似電話 另外,我剛剛renew合同,公司HR馬上就同步跟我協調工作證更新事宜 因為同時還要檢驗台胞證,而沒台胞證我沒法出差... 說真的,在這邊我們就是外國人,是【境外人士】 我很期待我國政府能夠保障我們多一點 所以才希望看看大家有沒有進一步的看法 而且很感謝發哥提供專業法律見解 但是,對於熱心分享的法律專業網友潑冷水,我覺得一點都不理所當然。 說難聽點,萬一大家碰到甚麼法律疑難雜症,第一個想到的,常常就是發哥阿...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92.134.165

06/13 17:52, , 1F
原來沒X杈也能合理化成法律正解?
06/13 17:52, 1F

06/13 17:53, , 2F
住中國就非得同化成426?才能生存?
06/13 17:53, 2F

06/13 23:55, , 3F
人家善意分享經驗 你激動什麼?? 第一天在這邊走跳嗎
06/13 23:55, 3F
文章代碼(AID): #1Fs4cnWY (Work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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