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再次重申執法態度
接獲檢舉違反板規一事,為正本清源,並對日後舉報信表達態度
以公告方式回應,日後不一一回應舉報信
對於板主執法不公可以板上討論或組務板申訴
舉報信(舉報人匿名保護)認為 #1UbfiTpY 以下推文違反板規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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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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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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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裁決如下:
第一項舉報,已於推文告知,再將過去爭端拿到板上提,會予以水桶
第二項舉報,微罪不舉
特別就第二項舉報,為避免偏頗裁判的爭議,藉此公開裁量心證:
如果foolpig1234說"在中國,合約就是廢紙",我就會裁罰
但"XXX跟OOO一樣"和"XXX是OOO"邏輯不同、意義不同,現實中法院也會做區分判斷
其實大家不一定特別去注意發文推文是否完全適當
我不認為"言論非屬百分百事實,並冒犯到他人時"都必須裁罰
如果類似第二項的案例必須水桶,為了公平可能所有發文推文都需要檢視
這將耗費大量時間精力,耽擱板務運作,也會持續發生爭議,甚至影響板上發言自由度
將對本板功能和風氣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我現在無法歸納出自己全部的裁罰判斷基準,只能遇到一件思考一件
但會藉由一次一次違反板規的水桶案件建立起裁罰基準,讓大家能掌握我的執法尺度
也歡迎大家檢視我是否偏頗、選擇性執法
再次重申,我擔任板主會抓好底線,秉公執法
若認為我不盡責讓板上失序,歡迎加入板主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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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案無關:
in3大大申請擔任板主已經送組務審查,感謝他熱心也願意付出時間精力
希望早日通過,讓in3加入板務工作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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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3.254.100.74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587103902.A.0E4.html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4:12:51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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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文內回覆:
首先,前板主已卸任,你繼續提過去執法問題來批評他,所欲為何?
你推文都認為我處理了,是要戰我還是戰他?
其次,若認現任板主執法有問題,當然是可受公評之事,可以板上質疑、組務板申訴
就現狀提出諍言和翻前任板主舊帳,核心意義不同,豈可類比?
當然你要認為翻舊帳、鬥前板主是對版面秩序和交流功能有幫助,那是你家的事
分享一本好書:《批判性思維》,簡中翻譯板我記得博客來也有賣
讀後可以幫助自己少犯一些邏輯錯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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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邏輯同上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7:27:04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7: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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