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再次重申執法態度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 )時間4年前 (2020/04/17 14:11), 4年前編輯推噓3(3015)
留言18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接獲檢舉違反板規一事,為正本清源,並對日後舉報信表達態度 以公告方式回應,日後不一一回應舉報信 對於板主執法不公可以板上討論或組務板申訴 舉報信(舉報人匿名保護)認為 #1UbfiTpY 以下推文違反板規貳10

04/15 19:04,
對了必須給板主一個讚 換成前任肯定直接無視
04/15 19:04

04/16 17:01,
在中國,合約都跟廢紙一樣
04/16 17:01
公布裁決如下: 第一項舉報,已於推文告知,再將過去爭端拿到板上提,會予以水桶 第二項舉報,微罪不舉 特別就第二項舉報,為避免偏頗裁判的爭議,藉此公開裁量心證: 如果foolpig1234說"在中國,合約就是廢紙",我就會裁罰 但"XXX跟OOO一樣"和"XXX是OOO"邏輯不同、意義不同,現實中法院也會做區分判斷 其實大家不一定特別去注意發文推文是否完全適當 我不認為"言論非屬百分百事實,並冒犯到他人時"都必須裁罰 如果類似第二項的案例必須水桶,為了公平可能所有發文推文都需要檢視 這將耗費大量時間精力,耽擱板務運作,也會持續發生爭議,甚至影響板上發言自由度 將對本板功能和風氣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我現在無法歸納出自己全部的裁罰判斷基準,只能遇到一件思考一件 但會藉由一次一次違反板規的水桶案件建立起裁罰基準,讓大家能掌握我的執法尺度 也歡迎大家檢視我是否偏頗、選擇性執法 再次重申,我擔任板主會抓好底線,秉公執法 若認為我不盡責讓板上失序,歡迎加入板主行列 -- 與本案無關: in3大大申請擔任板主已經送組務審查,感謝他熱心也願意付出時間精力 希望早日通過,讓in3加入板務工作的行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3.254.100.74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587103902.A.0E4.html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4:12:51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4:14:03

04/17 14:38, 4年前 , 1F
說實在的我不覺得推文有問題 不過尊重板主意見
04/17 14:38, 1F

04/17 14:38, 4年前 , 2F
以後盡量不在板上提到前板主 這樣應該就可以了吧
04/17 14:38, 2F

04/17 14:39, 4年前 , 3F
但如果按照這個邏輯 之後板主的施政也都不能在板上討論
04/17 14:39, 3F

04/17 14:39, 4年前 , 4F
才合乎道理 這是板主的結論嗎?
04/17 14:39, 4F

04/17 14:40, 4年前 , 5F
還是說 只有前板主不能討論呢?
04/17 14:40, 5F
直接文內回覆: 首先,前板主已卸任,你繼續提過去執法問題來批評他,所欲為何? 你推文都認為我處理了,是要戰我還是戰他? 其次,若認現任板主執法有問題,當然是可受公評之事,可以板上質疑、組務板申訴 就現狀提出諍言和翻前任板主舊帳,核心意義不同,豈可類比? 當然你要認為翻舊帳、鬥前板主是對版面秩序和交流功能有幫助,那是你家的事 分享一本好書:《批判性思維》,簡中翻譯板我記得博客來也有賣 讀後可以幫助自己少犯一些邏輯錯誤,謝謝

04/17 16:21, 4年前 , 6F
不能提的名字跟某領導有八成像
04/17 16:21, 6F
呵呵,邏輯同上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7:27:04 ※ 編輯: venni (183.254.100.74 中國), 04/17/2020 17:28:28

04/17 17:48, 4年前 , 7F
似乎有點言重了啊 前板主的執法不能批評的理由為何?
04/17 17:48, 7F

04/17 17:49, 4年前 , 8F
想維持板上治安當理由我接受啊 但如果要幫他護航
04/17 17:49, 8F

04/17 17:49, 4年前 , 9F
那就不妥當了 另外我感覺邏輯錯誤的一直是某前板主哦
04/17 17:49, 9F

04/17 17:50, 4年前 , 10F
所以結論就是 前板主不能批評 原因是板上秩序考量
04/17 17:50, 10F

04/17 17:50, 4年前 , 11F
但是現板主可以批評 歡迎大家提供意見讓板上更好
04/17 17:50, 11F

04/17 17:51, 4年前 , 12F
其實你這樣說大家就懂了 不用提到鬥不鬥的
04/17 17:51, 12F

04/17 17:51, 4年前 , 13F
畢竟我只是偶發感嘆 也沒有要鞭屍的意思 不用緊張啦
04/17 17:51, 13F

04/17 17:52, 4年前 , 14F
過去就過去了,別再糾結,他不是你生命中哪個重要的誰,
04/17 17:52, 14F

04/17 17:52, 4年前 , 15F
何必緊抓不放?
04/17 17:52, 15F

04/17 17:57, 4年前 , 16F
可以這麼理解,板務可以討論、可以申訴,老提舊事徒增爭議
04/17 17:57, 16F

04/17 17:58, 4年前 , 17F
我也說了感嘆一下而已 既然板主提出理由我能接受 就不
04/17 17:58, 17F

04/17 17:58, 4年前 , 18F
再多提啦 前板主為人跟事蹟就不在這多討論了
04/17 17:58, 18F
文章代碼(AID): #1UcKYU3a (Work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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