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留大陸或回台灣?
工作和婚姻應該分開談
拒絕外嫁是指中國以外還是該城市以外??
你房子是在女方名下嗎?
就算是在她名下 打官司也是你穩贏
頂多賠一點賣掉
正常情況應該是帶女友來台灣一兩個月
看她覺得怎麼樣
台灣人應該都很清楚在台灣入籍基本是百利而無一害
至於女方不願意的原因你沒說所以是無解
如果是她父母意願的話 那就表示是吃定你
有狀況你會損失更多 可以順便問一下聘禮之類的要多少
可能聽完你就馬上決定了
假設結婚不回台 只要沒孩子一切就都還好
房子賣掉 拍拍屁股走人
反正在台灣的身分還是單身未婚
工作部分
既然很閒 那表示你有很多時間慢慢進修或找新工作
而且你都不想幹了 還理公司的不能過夜 周末要進公司不合理的規定幹嘛
我之前面試台商 他說只能住公司宿舍 不能外住
(因為下班要繼續做文書工作)
我心裡就已經在罵:去你媽的
不要為了女友而考慮工作的問題
除非你已經愛到這輩子只認定她一人
就算沒了她 也不會找其他女人的覺悟
再去為了女友而考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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