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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側錄的證物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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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錄音錄影的主體是誰. 刑訴上規範拘束的主體是國家,實務上在偵查的通常就是警察. 規定上是法官保留,也就是通訊監察書要有法官簽發才合法(警察才能去錄). 毒樹果實是美國的東西,也就是非法程序取得的證據,沒有證據能力. 但是這東西在本國刑訴不是必然. 只要經過158-4條「權衡理論」的七個標準「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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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在蘋果日報看到這篇.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301/112515. 我記得在美國多半的州側錄都是犯法的. 側錄當證物也是無效的. (毒樹毒果理論?這個我不是很了解,這理論有的時候適用有的時候似乎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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